一、“搬磚套利”的合伙模式
在我們團隊辦理的一些炒USDT“搬磚套利”的刑事案件中,除了個人OTC商家因為收到贓款被刑事拘留外,也存在合伙炒USDT“搬磚套利”時,因其中一名“合伙人”收到贓款,導致整個合伙團隊全部被偵查機關“一窩端”的情況。“合伙制”炒USDT的模式主要有兩種:
一是、全部合伙人共同出資,拿出人民幣資金作為投資本金,然后各自注冊交易賬戶高頻買賣USDT賺取利差,并約定利潤分配,在交易的過程中,各合伙人之間存在“混同交易”的情況,比如,其中一人單筆交易資金/USDT數量不夠,那么其他合伙人會將資金/USDT湊在一起轉賬給賣家/買家進行交易。
二是、其中一名或兩名合伙人只負責提供資金,即“出資合伙人”,不參入交易,而其他合伙人不提供資金,只負責注冊交易賬戶并操作交易,即“交易合伙人”,并約定利潤分配或者“基本工資+業績提成”支付報酬。
在一人收到贓款被刑事偵查,近而發現多人共同參入的情況下,偵查機關很容易懷疑是“團伙犯罪”,并將所有合伙人刑事拘留。在我們團隊律師辦理的類似案件中,偵查機關多以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等罪名刑事拘留當事人。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為例,一人出金收到贓款,即牽涉所有合伙人被連帶刑拘,偵查機關如何推定各合伙人涉嫌犯罪的關聯性?在客觀上,賬戶進入了贓款,就具備了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的客觀行為要件,即實施了改變贓款性質和來源的行為,也就是客觀上具有銷贓行為或幫助銷贓的行為。因此,偵查機關對涉贓款賬戶的持卡人進行刑事偵查,并不違反法律規定,但是,對沒有收到贓款的其他合伙人一并刑拘、連帶偵查是否具有合法性?因為沒有收到贓款,就不存在掩飾、隱瞞的客觀行為。
拜登將于周日就債務上限問題致電眾議院議長麥卡錫:5月21日消息,美國白宮計劃安排總統拜登在周日結束日本G-7峰會后同眾議院議長麥卡錫通電話,以試圖讓避免違約的談判重新回到正軌。一名白宮官員在一份聲明中說,拜登已指示助手與麥卡錫協調,安排周日上午在華盛頓與麥卡錫通電話。拜登很可能在從廣島返回的途中與麥卡錫通電話。拜登自周四以來一直在廣島參加七國集團峰會。這位官員說:拜登總統繼續密切關注兩黨預算框架的談判,以及國會采取行動避免違約的迫切需要。他昨晚和今天早上都收到了他的團隊關于談判進展的最新消息。白宮和麥卡錫的團隊星期六花了很多時間互相指責,爭論誰應該為開支談判和提高債務上限的談判破裂負責。麥卡錫星期六早些時候在國會大廈對記者說,白宮已經倒退,并表示在拜登返回美國之前不太可能取得進展。[2023/5/21 15:16:31]
二、如何推定全部合伙人共同涉案?
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為例,一人涉案,全部合伙人均被刑拘,偵查機關推定其他合伙人涉嫌犯罪的法律依據及推理邏輯是什么?
根據《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條“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而予以窩藏、轉移、收購、代為銷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從法律條文來看,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首先要具有改變贓款性質和來源的客觀行為要件,涉幣刑事案件的具體表現就是賬戶進入了贓款。具備客觀行為之后,必須證明當事人主觀上“明知”是犯罪所得及收益。除有證據直接證明主觀“明知”外,司法實務中,常以行為的異常性推定主觀上對收到贓款為明知,即“推定明知”。
Fake_Phishing156043 地址EOA地址( 0x122 )轉入496.7ETH:金色財經報道,CertiK檢測到,被Etherscan標注為Fake_Phishing156043 經由EOA地址 0x97b向EOA地址( 0x122 )轉入496.7ETH。目前,EOA地址( 0x122 )已將150ETH(28萬美金)存入 TornadoCash。[2023/4/9 13:52:52]
但是,與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的司法解釋明確規定了“推定明知”的行為類型不同的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的相關司法解釋并沒有規定“推定主觀明知”的行為類型。鑒于每一種犯罪的客觀行為并不相同,主觀上對犯罪行為的認識也不相同,也就是不同的犯罪“明知”的對象不相同,那么以某一個罪名的法定推定明知的行為套用或者類推適用于推定另一個罪名的明知是否合法值得商榷。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第三條規定了應當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追究刑事的“一般情形”和“情節嚴重”情形及其量刑區間。司法解釋第一條規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而予以窩藏、轉移、收購、代為銷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定罪處罰:
African Gold前CFO因挪用超500萬美元資金交易加密貨幣遭美SEC電匯欺詐起訴并已認罪:金色財經報道,據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官方網站披露信息顯示,其已對African Gold Acquisition Corp.(一家 SPAC 公司)前首席財務官Cooper J. Morgenthau提出欺詐指控。
SEC稱,Morgenthau在2021年6月到2022年7月期間挪用了African Gold的資金,并從另一個名為Strategic Metals Acquisition Corp. I and II 的SPAC公司竊取了資金進行加密資產和其他證券交易,總規模超過500萬美元。
另據路透社透露,Cooper J. Morgenthau目前已認罪。[2023/1/4 9:51:37]
一年內曾因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行為受過行政處罰,又實施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行為的;
掩飾、隱瞞的犯罪所得系電力設備、交通設施、廣播電視設施、公用電信設施、軍事設施或者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的;
掩飾、隱瞞行為致使上游犯罪無法及時查處,并造成公私財物損失無法挽回的;
Cathie Wood旗下基金本周多次加倉Coinbase等數字貨幣類股票:11月18日消息,“木頭姐”Cathie Wood本周連續購買數字貨幣類資產,周三通過旗艦基金ARKK買入美國最大加密貨幣交易平臺Coinbase接近16.4萬股,之后旗下另一只ETF方舟金融科技創新(ARKF)加倉約8.2萬股Coinbase,此外還買入約14.1萬股銀門資本(SilvergateCapital)。[2022/11/18 13:21:26]
實施其他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行為,妨害司法機關對上游犯罪進行追究的。”
第三條規定“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的‘情節嚴重’:
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價值總額達到十萬元以上的;
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十次以上,或者三次以上且價值總額達到五萬元以上的;
掩飾、隱瞞的犯罪所得系電力設備、交通設施、廣播電視設施、公用電信設施、軍事設施或者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價值總額達到五萬元以上的;
掩飾、隱瞞行為致使上游犯罪無法及時查處,并造成公私財物重大損失無法挽回或其他嚴重后果的;
富達的加密平臺將為機構客戶增加以太坊交易:金色財經報道,根據富達投資公司發出的一份備忘錄,富達數字資產的機構客戶將能夠從10月28日開始交易以太坊。(Coindesk)[2022/10/20 16:30:53]
實施其他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行為,嚴重妨害司法機關對上游犯罪予以追究的。”
司法解釋第一條規定的“一般情節”的量刑區間在三年以下,第三條規定的“情節嚴重”的量刑區間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一些涉幣刑事案件,之所以會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刑拘追責,是因為辦案機關認為,收到贓款的行為,符合司法解釋第一條第三、四項和第三條第四、五項的規定,即致使上游犯罪無法及時查處、妨害司法機關對上游犯罪的追究。在合伙制模式下,一人收到贓款,連帶刑拘其他合伙人的原因在于,合伙人之間存在“混同交易”,因為各個“交易合伙人”之間存在資金或者USDT的共同混合交易,各合伙人的交易行為具有了混合性、牽連性,這就導致一旦其中一個人收到贓款,偵查機關很容易懷疑大家是在一起實施銷贓行為,屬于“共同犯罪”,推定收款人為明知,其他人也應當承擔責任。
辯護律師認為,在認定是否存在“混同交易”時,除了依據當事人訊問筆錄所做的供述外,更應當注重審查,各個合伙人交易賬戶、電子錢包以及銀行卡之間,是否存在虛擬貨幣、人民幣的往來以及是否有微信聊天記錄等證據印證口供所陳述的事實為真實,而不能僅僅依據供述,就認定各個合伙人之前存在“共同交易”,近而推定大家屬于“共同犯罪”。
三、類似案件如何量刑?
、?高維松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湘0621刑初356號
1、基本案情
?自2021年6月7日至17?日,高維松使用自己名下尾號7819中國工商銀行卡、尾號5162中國建設銀行卡、尾號6245招商銀行卡以及微信、支付寶收取網絡違法犯罪資金,后又通過掃碼的方式轉出,幫助李某1轉移資金人民幣222418元。后因銀行卡頻繁轉移資金被凍結,被告人高維松繼續通過將微信、支付寶收取的非法資金在AOFEX平臺向“幣商”支付購買USDT虛擬貨幣,然后將虛擬貨幣轉入其他賬戶的方式轉移網絡違法犯罪資金618685.82元,共計轉移違法犯罪資金841103.82元。李某1按照銀行卡“跑分”流水金額的1%、虛擬貨幣“跑分”流水金額的0.5%向高維松支付了好處費約5300元。
?2.裁判理由及結果:
被告人高維松明知是網絡詐騙犯罪資金仍使用銀行卡、微信、支付寶等工具幫助他人支付結算并轉移,予以掩飾、隱瞞,其行為已觸犯刑法,構成了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依法應予懲處。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高維松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高維松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周文強、尹鳳山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湘0111刑初1441號
1、基本案情
??2021年4月以來,被告人周文強明知上線“馬克”轉入其賬戶內的資金可能是犯罪所得的情況下,仍通過虛擬貨幣交易的方式幫助上線轉移資金,雙方約定按流水金額一定比例支付報酬。2021年5月初,被告人周文強聯系被告人尹鳳山共同通過虛擬貨幣交易的方式幫助上線轉移資金,被告人周文強則支付被告人尹鳳山流水金額的1%作為報酬。被告人尹鳳山又聯系郭正光提供銀行卡加入,被告人尹鳳山則支付郭正光流水金額的9‰作為報酬。經查,2021年6月6日至28日,被告人周文強提供的3張銀行卡幫助上線流轉資金人民幣309萬元。2021年5月21日至6月17日,被告人尹鳳山提供4張銀行卡幫助上線流轉資金人民幣119萬余元。2021年5月31日至6月10日,被害人劉某在長沙市雨花區被他人以網絡投資的名義詐騙共計人民幣187.6萬元。其中,2021年6月3日被騙錢款中的人民幣5萬元轉入被告人尹鳳山提供的工商銀行尾號7321賬戶內,后被告人尹鳳山通過虛擬貨幣交易的方式幫助上線予以轉移
?2.裁判理由及結果:
?被告人周文強、尹鳳山明知是犯罪所得仍予以轉移,其行為均已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均應予以處罰。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和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在共同犯罪中,2被告人均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均應按照其所參與的全部犯罪予以處罰。2被告人均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均可以從輕處罰。2被告人均自愿認罪認罰,均可以依法從寬處理。公訴機關的量刑建議,本院予以采納。?被告人周文強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一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被告人尹鳳山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四、寫在最后
我們認為對于此類涉及人數較多的刑事案件,辦案機關除了依據供述外,應當更加注重審查各個交易賬戶、電子錢包以及銀行卡之間,虛擬貨幣、人民幣的往來以及是否有微信聊天記錄等證據印證口供的真實性,而不能僅僅依據供述,就認定各合伙人之前存在“共同交易”,近而認定屬于“共同犯罪”,否則不僅違反《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規定的僅憑供述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的規定,而且因為涉及人數較多,一旦作出錯誤的案件定性,將造成更大的不利影響,會損害司法裁判的權威性。
來源:金色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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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BCDaily消息,AITN在6月30日登陸薄餅交易所(PancakeSwap),流通市值一路飆升,經過連續上漲后,次日AITN即突破了6000億,登上了ave熱榜第一.
1900/1/1 0:00:00投資上只有一個方向,不是做多,也不是做空,只有做對的方向。我是縱橫幣海,一個愿陪你東山再起的朋友。一個人能有多大的成就,要看他有誰指點。希望我能是你的伯樂,陪你度難關,與你共進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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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0/1/1 0:00:00也或是在Luna和Celsius、三箭資本“暴雷”中嘗到了甜頭,近期,我發現許多國際對沖基金瞄上了幣圈,ETH、BNB、USDT都先后成為他們圍獵的目標,這一段時間不斷有利空推波助瀾.
1900/1/1 0:00:0022年是互聯網新的增長點,新的科技革命的關鍵詞,一定繞不過“數字藏品”。通過技術推動實現數字內容的認證與確權,使其具備觀賞與收藏等價值,進而有望成為元宇宙概念下的重要數字資產.
1900/1/1 0:00:007.3比特幣行情解析 大盤昨日小幅震蕩,整體波動不大,低位插針至18977一線迅速收回,上方觸及19500附近承壓回落,目前幣價在19230附近震蕩,昨天沖高回落,今天橫盤.
1900/1/1 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