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編者按:本文來自吉時通信,Odaily星球日報經授權轉載。摘要
2019年以來,我們發布了央行數字貨幣探秘系列報告:《初探中國央行數字貨幣:目標、定位、機制與影響》、《再探央行數字貨幣:對電子支付產業有何影響?》、《三探央行數字貨幣:透過專利看“超級貨幣”藍圖》、《四探央行數字貨幣:第三方支付產業新變量》、《五探央行數字貨幣:NFC+SIM卡打造DCEP安全支付環境》,本篇將目光轉向國外,以期從“他山之石”發現對中國數字人民幣的啟示。我們認為,日、英、美、加等大國均密切關注推出央行數字貨幣的合適時機,“枕戈待旦”,中國沒有理由不保持領先。哪些國家熱衷于研究央行數字貨幣?哪些已開展測試?根據國際清算銀行報告,80%的央行正在研究、實驗或發展CBDC;2019年,可能發行零售型CBDC的央行占比翻倍,達到20%;十余個國家正在開展CBDC試點/測試,其中,中國、東加勒比海、巴哈馬、瑞典、柬埔寨、韓國等國正在測試零售型。較為知名的落地案例幾乎只有厄瓜多爾、烏拉圭兩例,兩者均已結束,且參與人數均較少。委內瑞拉石油幣并非本國央行主動發行,盛傳已發行CBDC的馬紹爾群島、塞內加爾、突尼斯實際并未發行。各國央行為什么關注CBDC?可以根據“導火索”的不同,將各國央行對CBDC關注的熱潮分為兩波:1)2016年以來,紙鈔作為央行負債的使用率不斷下降,私人部門數字貨幣興起;2)2019年以來,科技公司Facebook宣布考慮發行數字貨幣Libra,各國央行擔憂貨幣主權。如何對CBDC分類?國際清算銀行根據用戶對法幣的需求將CBDC的特性分為四類:1)批發型還是零售型?2)基于賬戶還是基于代幣?3)分發與運營結構:央行直接還是間接運營?4)基礎架構:基于區塊鏈還是傳統的以中央銀行為中心?根據BIS2020年8月發布的對175個國家/地區的量化研究結果,各國選擇不同的CBDC特征與自身稟賦也有一定的相關性。總體來看,手機用戶、創新能力、地下經濟的規模、金融發達度與CBDC研發進展正相關。CBDC國際研發焦點問題有哪些?有無共識?對中國有何啟示?焦點問題包括:1)既然使用率在下降,央行負債是否必須存在?2)是否應對CBDC計息?商業銀行會否被擠兌?目前共識是現金不應該消失,以滿足停電、無銀行賬戶等特殊情境中民眾的需求,另外,對CBDC計息不失為一種選項,以增加對公眾的吸引力,并減少對商業銀行的壓力。后續有待深入研究的話題包括:平衡“用戶隱私需求”與“完成央行反洗錢目標”、解決“不滿足特定受理條件無法完成CBDC的支付”與“CBDC的法償性”之間的矛盾、CBDC如果必須依靠銀行提供,是否有損于金融普惠?無銀行網點地區、無智能手機居民如何使用CBDC?商戶端如何收費?市場化能實現到何種程度?投資建議:不管是否決定發行,各國央行幾乎都歡迎私人部門參與CBDC的研發,它們認為“術業有專攻”,這樣能促進創新,并為央行分擔壓力。推薦關注:1)銀行IT:四方精創、長亮科技、高偉達、長亮科技、宇信科技、京北方、先進數通等;2)擁有廣泛商戶網絡的支付服務商:拉卡拉、移卡、新國都、新大陸、新開普等。風險提示:央行數字貨幣開放程度不及預期;央行數字貨幣落地進度不及預期。
央行為什么考慮發行數字貨幣?
由央行發行數字貨幣并非近幾年的新倡議。早在1987年,經濟學家Tobin,J就在著作《維持監管差異的情形》提出了這一構想。近年來,多個事件促進了各國央行對發行央行數字貨幣的關注,Facebook宣布考慮發行數字貨幣Libra直接加速了這一熱潮。根據國際清算銀行,2019年末,對世界1/5人口擁有管轄權的部分央行宣布可能會很快發行CBDC;2019年,可能發行零售型CBDC的央行占比翻倍,達到20%;調查數據顯示,80%的央行正在研究、實驗或發展CBDC。
上海國盛資本在元宇宙方面已布局數10家企業:金色財經報道,據新華網消息,上海國盛資本在元宇宙方面已布局企業數10家,包括為元宇宙提升效率的AI算法的商湯科技、云從科技、依圖科技,為元宇宙提供底層動力、算力、芯片的壁仞科技、摩爾線程和兆芯。此外,國盛集團領投的達闥科技,在數字孿生、區塊鏈等元宇宙底層架構技術上,在國內外均處于領先地位。[2022/3/11 13:50:55]
CBDC國際研發動態概述:幾無成功落地案例
CBDC鮮少落地案例,幾乎沒有成功案例。與各國對CBDC研發的熱情不同,實踐中,CBDC落地狀態堪憂。較為知名的落地案例幾乎只有厄瓜多爾一例,而其因政府信用不足,已于2018年結束運行,運行時間不到3年。十余個國家正在開展CBDC試點/測試,其中,中國、東加勒比海、巴哈馬、瑞典、柬埔寨、烏拉圭、韓國等國正在試點零售型。
CBDC國際研發的焦點問題
現金是否必須存在?
鑒于現金使用率不斷下降,瑞典央行研究了“現金是否必須存在”,結論是不,原因是由于“有銀行存款保險、商業銀行被充分監管、央行和政府可以對商業銀行注入流動性”等因素,銀行存款對公眾而言已經夠用,但該研究同時認為,可能正是因為現金存在并且將銀行存款平價兌換為現金,公眾才愿意持有商業銀行存款。如何對CBDC分類?
國際清算銀行根據用戶對法幣的需求將CBDC的特性分為四類:互聯程度:批發型還是零售型?技術:基于賬戶還是基于代幣?分發與運營結構:央行直接還是間接運營?基礎架構:基于區塊鏈還是傳統的以中央銀行為中心?根據BIS2020年8月發布的對175個國家/地區的量化研究結果,各國選擇不同的CBDC特征與自身稟賦也有一定的相關性。總體來看,手機用戶、創新能力、地下經濟的規模、金融發達度與CBDC研發進展正相關。
CBDC是否應該給付利息?商業銀行是否會被擠兌?
馬來西亞中央銀行、英國央行等多個央行討論CBDC付息與否的多種情形:不付息。如果CBDC要成為實物現金的補充,由于實物現金不向持有人付息,則CBDC亦不應付息,則CBDC相對有付息的“銀行存款”的吸引力下降。負利率。目前僅有的幾個實行負利率的央行并未向個人與企業持有人直接實施負利率,其實施對象僅限于商業銀行,而零售型CBDC如果實施負利率,則其對持有人的吸引力進一步下降。付息。由于CBDC作為央行負債比銀行存款安全性更高,此種情形中,CBDC相對于銀行存款的吸引力上升,銀行被擠兌的可能性加大。英國央行認為,只要CBDC的發行滿足四項原則,銀行可用于放貸的資金并不會減少,也就是說,實體經濟得到的資金不會變少,銀行被擠兌的風險可控:1)CBDC利率可調節;2)CBDC與銀行準備金不能互相轉換/兌換;3)銀行不向公眾承諾實時滿足其將銀行存款兌換為CBDC的需求;4)央行以合格證券而不是儲備金或銀行存款為錨發行CBDC。部分CBDC研究大國觀點概述
日本、加拿大、英國、美國等多個國家的央行相關人士對CBDC發表過演講或工作論文,我們在此選取了日本、加拿大、瑞典重點介紹,原因是我們認為它們在CBDC方面的研究較為充足、觀點較為豐富而清晰。日本:CBDC發行收益與風險并存,需慎重考慮
日本央行副行長AMAMIYAMasayoshi2020年2月在“支付的未來”論壇上發表了演講《央行數字貨幣與支付清算系統的未來》。他認為近期私人部門在穩定幣等方面的創新揭示出民眾對方便、快捷、高效的支付方式的需求,為了滿足這種需求,中央銀行需要與私人部門合作。
國盛證券:加密貨幣相關的交易所、挖礦產業鏈等公司會陸續上市:3月10日消息,國盛證券發布區塊鏈行業周報表示,隨著比特幣期貨、以太坊期貨登陸CME,比特幣ETF的上市,加密貨幣資產將有前所未有的速度與傳統金融市場持續推進融合進程。
一方面,加密行業必須要有監管必須要合規。另一方面,監管也在不斷調整政策以適應加密貨幣帶來的新模式。可以預見,未來會有越來越多的機構持有加密貨幣資產,相關的交易所、資產管理機構、衍生品、挖礦產業鏈等公司會陸續登陸資本市場。在加密貨幣資產的監管框架、會計審計方面會有更快的迭代。[2021/3/10 18:32:24]
他從支付未來的“變與不變”考慮推出CBDC的背景,比較了當前CBDC進展較快的地區的情況,認為日本等發達經濟體與之情況不同,也就是說,日本沒有必要發行CBDC。但他認為,在零售支付市場,用戶需要更便捷的支付,而當前流行的電子支付有一定的市場分割壁壘,不同支付商不共享商戶網絡,給用戶造成了一定不便,CBDC有望彌合這一縫隙。但利用CBDC統一支付市場并非易事。原因是如果CBDC出于提供公共品的角度降低商戶使用成本,則會抑制支付服務商的創新動力,另外,由于貨幣與數據的緊密結合,央行還要應對海量支付數據,央行需要考慮設計何種系統來滿足對支付數據的商用化需求。
加拿大:短期內CBDC無發行必要,或僅為現金的補充
目前,加拿大央行(BankOfCanada,BoC)認為當前沒有必要發行零售型CBDC,而是將CBDC作為一種應急計劃研發、探索,其目標為應對現金使用量突然下降到消失或比特幣、Libra等私人數字貨幣被廣泛采用的情況。關于現金使用率下降的情形:2009年,加拿大54%的商戶交易為現金交易,到了2017年,這一數字陡然下降至33%。BoC表示暫時無法預計現金使用下降到何種程度會是臨界點。但BoC的一項調查結果顯示,46%的受訪者認為無現金社會會帶來一些問題。關于私人數字貨幣崛起的情形:比特幣等加密貨幣的價格波動太大,因此難以成為支付中的貨幣,但近年來興起的穩定幣宣稱有法幣作為抵押,因此價格較為穩定。BoC認為這些穩定幣可能沒有足額資產抵押,因此風險較大,另外,科技公司主導的穩定幣可能會將用戶數據用于商業用途,而且使用它們門檻較高。但如果私人數字貨幣崛起,可能影響法幣的主權。瑞典:現金使用量下降,央行著力研究數字化應對
目前,由于現金使用量下降,瑞典央行2017年啟動數字克朗項目研究。進入本世紀,瑞典社會信用卡支付、網上銀行和移動支付服務的使用快速增長,而現金使用量下降明顯,通過以自動取款機提取的現金代表現金使用情況,可以清楚地看到這樣的趨勢。如果將來大多數家庭和公司不再將現金用作支付手段,瑞典央行需要考慮利用數字化手段來應對這一趨勢。瑞典央行于2017年春季啟動了數字貨幣項目——e-krona,目的是研究探討瑞典央行發行CBDC來推進數字化的實際效果。
是否發行數字克朗尚處于需求調研和提案階段。是否應引入國家發行的數字克朗對整個社會影響巨大,因此,瑞典央行已向瑞典議會提交了一項提案,要求由不同領域的專家組調查數字克朗的需求。瑞典央行將保持與與公眾、支付市場參與者和其他中央機構的對話。目前關于是否發行電子瑞典克朗尚無定論,但瑞典央行正持續研究發行數字克朗以提高競爭力的可能性,為迎接新的數字支付市場做充足準備。瑞典央行認為數字克朗可能可以成為實物現金的補充。與實物現金一樣,數字克朗代表對中央銀行的債權,當私人金融機構支付系統出現故障時,數字克朗可以作為替代系統使用,從而提高整個支付系統的穩定性。因此,數字貨幣可以促進支付系統的安全高效。目前e-krona已經完成兩個階段的研究,包括概念和功能概述、賬戶模型、對貨幣政策的潛在影響以及可能的技術構架,并與埃森哲成為技術合作伙伴,后者為e-krona創建一個技術試驗平臺。其中,第一階段主要提出e-krona的設計框架方案包括:使用場景主要用于消費者、公司和當局之間的小額支付;不會用于金融機構之間的大額和時間緊迫的支付,也不會發揮貨幣政策工具的作用。由于數字克朗所處的系統不受確定結算最終性的約束,因此它最適合小額支付,大額付款將繼續通過RIX系統支付;可以通過RIX購買數字克朗,但對于未直接接入RIX的支付服務提供商和用戶,應該有其他選擇;匿名支付根據反洗錢條例,在某些情況下,數字克朗可以具有允許部分匿名支付的功能,小額支付情況下基于賬戶的數字克朗在一定程度上支持匿名支付,而使用基于價值數字克朗的支付,例如,數字克朗卡可以做到一定額度的匿名支付。屬性與服務時間對瑞典央行的直接債權,可由金融機構、公司和公眾持有,一年365天、一周7天、每天24小時全天候都可以在線方式實時訪問;賬戶模型以基于賬戶為基礎,基于價值形式作為補充,因此數字克朗使得小額的離線支付成為可能,并增加了那些不想或不能擁有數字克朗賬戶用戶的可用性。使用基于賬戶的數字克朗余額將存儲在中央數據庫的賬本中,而基于價值的解決方案更像是目前的現金,因為價值將存儲在本地應用程序或實體卡上;目前的評估結果表明,與基于賬戶的解決方案相比,簡單的基于價值的解決方案的開發潛力將更加有限,但它的引入可能會更快。是否計息不計息,但有計息功能,使它能夠在以后的時點付息;這符合現行的瑞典央行法案,如果要引入利率,那么《瑞典銀行法》就需要修改。運營架構瑞典央行為數字克朗提供中心化基礎設施,但存在接口使得數字克朗用戶的使用將完全或部分通過授權的私營或公共部門代理;瑞典央行將至少負責數字克朗的發行、贖回和結算;瑞典央行是否應該提供一種簡單和基本的支付服務,讓用戶無需通過支付服務提供商就可以訪問他們的數字克朗,這是一個懸而未決的問題;第二階段研究提出了幾項有關立法、技術構架的問題與建議:立法審查面對支付市場和支付模式的快速變化,瑞典央行希望在可能開發數字克朗方面有準備和回旋余地,因此建議瑞典央行審查可能需要實施的立法修正案,以便瑞典央行擁有明確的授權;一般來說,瑞典央行可能有理由考慮制定更明確的立法,規定瑞典央行向公眾提供基于賬戶的數字克朗的授權和范圍;目前的立法已經過時,因為它沒有考慮數字化問題,且還應更廣泛地考慮“法定貨幣”的概念,并考慮可能的數字克朗是否應具有法定貨幣地位;開發基于價值的數字克朗這使得e-krona項目更具操作性;在2019年和2020年,該項目希望起草、測試和評估一個在法律上被視為數字貨幣的數字克朗,基于價值的數字克朗構成無息預付價值,且交易可追蹤,為融合賬戶結構,其技術解決方案應該是靈活可擴展的;繼續審查基于賬戶的數字克朗基于賬戶的數字克朗需要與其他中央機構協調,即任何基于賬戶的數字克朗系統都應該與其他中央機構直接達成互通協議,還應起草瑞典對支付市場數字化的立場,建議瑞典央行就此問題啟動跨機構對話。在與埃森哲的合作中,數字克朗擁有一些鮮明的技術特點,主要包括:電子錢包中的數字貨幣在測試環境中,測試用戶應能夠在電子錢包中保存數字貨幣;通過該數字錢包,可以通過移動應用進行存款和轉賬以及付款,用戶還應能夠通過可穿戴設備進行付款,該技術應是用戶友好和包容的;數字克朗應在24/7/365全天候提供服務,并且應實時付款。項目還將研究建立可離線使用數字克朗的技術的可能性;埃森哲在電子瑞典克朗試點中的任務將一直持續到2021年2月,屆時上述目標有望實現;像發短信一樣簡單該解決方案基于數字貨幣網絡參與者分發的數字貨幣,并為現有支付系統提供了強大且并行的基礎架構;該解決方案基于便攜式的數字令牌即Token,不能偽造或復制,并且能夠像發送文本一樣輕松地進行即時的點對點支付;該方案考慮引入區塊鏈/DLT技術,其網絡確保僅記錄有效交易;DLT網絡中的每個參與者都運行一個或多個節點,在數字克朗網絡中,節點存儲數字克朗,并接收,驗證和轉發數字克朗交易;該項目將在測試環境中評估該技術解決方案,在該環境中將模擬參與者以及與現有基礎結構和結算系統的交互;只有瑞典央行可以發行數字克朗與今天的現金類似,只有瑞典央行才能發行和贖回數字克朗;該網絡的參與者將直接持有或通過瑞典央行的中央支付系統RIX中的代表借記或貸記的儲備金來獲得/兌現數字克朗;參與者將向e-krona網絡提供流動性,在RIX中支付儲備金,以換取Riksbank向參與者的節點提供相同數量的數字克朗。
國盛證券分析師:國際央行研發數字貨幣主要受兩大現象推動:國盛證券分析師宋嘉吉認為,國際央行研發數字貨幣主要受到兩大現象推動,一是現金使用率下降,央行擔心公眾無法得到央行負債,例如瑞典央行、加拿大央行;二是私人部門發行的數字貨幣崛起,各國央行擔心法幣受沖擊,例如英國央行。此外,宋嘉吉表示,英、美、加、日等大國現金使用率并未下降到“臨界點”,現有的貨幣政策體系也較為有效,它們不認為有必要發行CBDC。(澎湃新聞)[2020/10/9]
部分CBDC已公測案例分析
目前,CBDC落地案例較少,本報告選取了其中已公測的國家——厄瓜多爾和烏拉圭。厄瓜多爾:因國家信用不足,運行不到3年即結束
2014年,厄瓜多爾中央銀行宣布即將開始發行電子貨幣,旨在服務沒有銀行賬戶的人,并為有銀行賬戶的人提供一種新的支付方式。該國用戶可以在12月開始開設DE賬戶,并在2015年2月開始使用,法案允許該國私人商業銀行和儲蓄機構開展移動支付業務。DE以美元計價,無利息。用戶將賬戶余額保留在中央銀行自己的資產負債表上,并使用手機App轉賬、支付。開設厄瓜多爾電子貨幣賬戶免費,無需有初始存款或手機通話收件余額,只需年滿18歲,擁有手機,并從任何運營商的手機中輸入*153#即可。厄瓜多爾幾乎是第一個推出自己的數字現金的國家,但DE運行不到三年便宣告失敗。2017年12月,厄瓜多爾決定于2018年4月停用DE系統,賬戶持有人必須在2018年3月底之前提取資金,它未能吸引足夠多的用戶和足量的支付規模。厄瓜多爾自2000以來一直通行美元,本國法幣信用較弱,而此次采用中央銀行負債的方式仍未能解決其信用問題——民眾對私人金融機構美元賬戶的信任遠超央行的法幣賬戶,對違約和貶值的擔憂是DE失敗的根本原因。另一方面,雖然民眾持有DE對央行來說相當于無息負債,但考慮到中央銀行維護DE系統的運營成本,其可能并未在實際的DE壟斷發行過程中獲得利潤。
烏拉圭:已完成為期6個月的測試,注冊人數僅為預期的一半
2017年11月,烏拉圭中央銀行發起了一項為期6個月的CBDC測試。時任烏拉圭央行行長稱,就算試點測試結束后繼續推進數字貨幣,也會有過渡期。測試原因:印刷、在全國分發、運輸實物現金的成本高,并且實物現金匿名,有洗錢風險。測試對象:1萬個ANTEL手機用戶測試程序:從epeso.com.uy網站下載App,訪問數字錢包,在RedPagos中注冊并充值,以創建數字錢包。個人充值上限約為1000美元,公司可達約6600美元。首批測試規模:2000萬烏拉圭比索。參與機構:烏拉圭央行、電信網絡運營商ANTEL、烏拉圭數字貨幣系統提供商RGC、存儲/流通/控制支持方IBM、用戶管理與存儲商INSwitch、烏拉圭數字貨幣錢包RedPagos。測試結果:5536人注冊、80家企業加入,操作總數為66572。測試結果實現了最初目標,即電子平臺順利運行。測試計劃:完善制度建設。可以看出,烏拉圭央行法定數字貨幣測試計劃并未完成預期的人數,這在某種程度上,可能說明當地用戶對數字現金興趣較小。可以看出,烏拉圭央行法定數字貨幣測試計劃并未完成預期的人數,這在某種程度上,可能說明當地用戶對數字現金興趣較小。CBDC國際研發動態對中國的啟示
可考慮對CBDC計息
引入CBDC后,用戶面臨的正負相關因素分別為:正面因素比銀行存款更安全不用攜帶、清點、保管現金,不用擔心收到假幣負面因素不能像交易現金一樣匿名不能像交易現金一樣實時完成支付不能像在銀行存款一樣獲得利息顯而易見,如果允許市場自由選擇,對用戶而言,則CBDC只有在相較于其他貨幣有優勢時才會有吸引力。在這一前提下,對用戶計息成為可選項。畢竟CBDC同現有紙鈔已經有諸多差異,并非嚴格意義上的同質產品,例如其并不像紙鈔般匿名。如能放松對利息的要求,CBDC競爭力或會增強。與私人部門加強合作
中金國盛認證中心推出區塊鏈安全評估服務:7月26日消息,中金國盛認證中心持續深耕區塊鏈等新技術及其應用場景,推出區塊鏈安全評估服務,可就金融體系的區塊鏈系統應用,從基本要素評估、性能評估、安全性評估等三大維度進行評估測試。(騰訊網)[2020/7/26]
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范一飛在《關于數字人民幣M0定位的政策含義分析》一文中表示,數字人民幣指定的運營機構可開發基于數字人民幣的特色功能,還表示運營機構可開展支付產品設計創新、場景拓展、市場推廣、系統開發、業務處理和運維等服務,并要求確保由市場發揮資源配置的決定性,充分調動各方面積極性。這些表態符合我們對數字人民幣利好商業銀行側和私人部門的預期。我們認為,數字人民幣加強與私人部門合作的空間仍有較大空間,例如,可接納私人部門的公司參與試點,并公布,以加強社會各界認知,鼓勵相關機構參與。例如,2020年初,瑞典央行Riksbank發文表示:1)已經與埃森哲開始封閉測試基于區塊鏈技術的CBDC電子克朗;2)電子克朗是現金的補充,公眾可通過手機app支付、存款、取款;3)電子克朗也可通過可穿戴設備支付,如智能手表和卡;4)電子克朗采用的區塊鏈是R3公司的Corda;5)電子克朗采用“中央銀行-運營節點-公眾”雙層架構;6)埃森哲致力于解決電子克朗運營問題中的離線支付等技術,預計2021年2月前都將繼續參與試點。我們認為,這一試點的生態較為豐富,有利于促進多業態發展。加強國際合作
發行CBDC雖然與國家主權高度相關,但并非不能與國際央行和學界一起探討,增強合作。例如,2020年1月,加拿大、英國、日本歐盟、瑞典與瑞士央行同國際清算銀行創建了一個工作組,分享評估CBDC潛在用例的經驗,這有利于各國規避風險,順利地實現研究目的。中國央行有關負責人也參與了國際清算銀行有關工作人員就CBDC的調研。我們認為,中國央行可以通過加強合作,更好地取得CBDC研究進展。后續研究展望:仍然有待解決的問題
如何平衡“用戶隱私需求”與“央行反洗錢目標”之間的沖突?如何解決“不滿足特定受理條件無法完成CBDC的支付”與“CBDC的法償性”之間的矛盾?CBDC如果必須依靠銀行提供,是否有損于金融普惠?無銀行網點地區、無智能手機居民如何使用CBDC?商戶端如何收費能避免對私人部門創新動力的抑制?市場化能實現到何種程度?風險提示
央行數字貨幣開放程度不及預期。當前中國央行試點機構僅包括部分國有大型商業銀行、運營商與極少數股份制商業銀行,這些機構有較強研發能力,其能開放給第三方供應商的需求或較為有限,后續開放程度未知。央行數字貨幣落地進度不及預期。央行數字貨幣落地與否及其時間表尚未可知,落地前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亦需要時間,落地可能恐不及預期。附錄1:部分央行對區塊鏈技術的研究進展
分布式賬本技術促使多國央行關注數字貨幣的研發。隨著比特幣等加密貨幣的關注度越來越高,其底層技術——分布式賬本,已成為科技、金融等領域最為關注的技術之一。DLT使網絡成員之間點對點共享、復制和同步的數據庫技術,賬本記錄網絡參與者之間的交易,比如資產或數據的交換,網絡中沒有中心化節點管理和維護賬本。BoC等多國央行于近些年紛紛啟動了DLT研發研發,探索DLT用于銀行間支付、跨境支付等應用。從各家央行的官方研究成果來看,它們普遍認為DLT還不夠成熟,不足以支持央行發行新型數字貨幣,并用于支付系統,但DLT仍具有應用潛力。由于難以將此類項目定義為“批發型CBDC”以及它們自身并未強調貨幣功能,本報告將其一并介紹如下。荷蘭銀行:2015年開始研發名為Dukaton的基于DLT的數字貨幣,并進行內部實驗。加拿大央行:2016年初啟動項目Jasper,該項目最初側重于DLT,用于結算大額銀行間支付。新加坡金管局:在2016年的新加坡金融科技盛典上推出了自己的烏賓項目,主要傾向用于銀行間支付,即基于DLT開發代券形式代表新加坡元。香港金融管理局:2017年1月推出了LionRock項目。歐洲和日本央行:2017年合作啟動數字貨幣合作項目星云,重點是用于跨境支付。加拿大:關注區塊鏈技術在跨境支付中的應用
國盛金控:公司區塊鏈研究院專注于區塊鏈產業及與實體經濟結合的研究:國盛金控 (002670)在深交所-互動易上回答投資者提問時表示, 公司證券業務研究所下設區塊鏈研究院,專注于區塊鏈產業及其與實體經濟結合的研究,發布了央行數字貨幣、區塊鏈電子發票等系列的若干報告。[2020/5/1]
加拿大央行、日本央行、歐洲央行等機構先后在多個金融科技應用場景中探索應用區塊鏈技術。2016年,BoC與加拿大支付金融機構PaymentsCanada、R3區塊鏈聯盟、加拿大商業銀行等聯合開展了Jasper項目,通過構建基于區塊鏈的大額支付系統,對區塊鏈進金融行概念驗證。迄今為止,該項目已經發布了四階段的進展報告:1)基于以太坊平臺,研究驗證資產交換和結算功能;2)基于Corda平臺,研究容納RTGS和流動性節約機制,以評估區塊鏈的可擴展性和靈活性;3)研究“分布式記賬現金”與其他資產相結合的潛在優勢;4)聯合英國和新加坡央行,研究驗證三種模式的跨境支付和結算業務。新加坡:探索區塊鏈在支付、證券清結算的應用潛力
2016年,新加坡金融監管機構、新加坡央行——金融管理局推出Ubin計劃,Ubin項目是與業界合作的項目,旨在探索使用區塊鏈和分布式賬本技術進行支付和證券的清算與結算。Ubin目前已經實施了5個階段的研究:1)基于分布式賬本的新加坡元代幣;2)重構RTGS;3)券款對付;4)同步跨境支付;5)促進廣泛的生態合作。除了技術實驗之外,Ubin項目的當前階段研究基于區塊鏈的支付網絡的商業可行性和價值,目前正在進行行業測試。目前,MAS及其合作伙伴已經與40多家金融和非金融公司合作,以探索該網絡的潛在利益,取得的主要成果包括:1)開發同一網絡上結算不同貨幣的支付網絡原型,相較傳統的跨境支付渠道,可以更快、成本更低;2)驗證了在付款網絡原型上使用智能合約的效果,例如使用私人交易所的資產進行券款對付結算、條件支付和交易托管以及貿易融資付款履約等;3)商業應用包括多種貨幣的跨境支付、外幣兌換、外幣計價證券的結算以及跨多個行業的端到端數字化用例。Ubin在2019年新加坡金融科技節上展出了首批成功測試的區塊鏈應用,其中包括CapBridge、Hashstacs、DigitalVentures和DigitalAsset等行業合作伙伴的項目,這些項目展示了各自基于區塊鏈的應用以及它們如何與Ubin原型網絡融合,進行交易處理。日本與歐洲:吸收區塊鏈相關技術,改造支付系統
日本和歐洲央行合作的項目Stella展現了加密貨幣和中央銀行兩種路線互相融合和借鑒的可能性。Stella始于2016年12月,目標是通過技術研究和實踐測試探索DLT在金融市場基礎設施中的應用。Stella充分借鑒了當前最流行的DLT相關技術,諸如智能合約、跨鏈原子交換、零知識證明、環簽名等,這些技術目前廣泛應用于比特幣、以太坊等各類加密貨幣系統。Stella目前已經完成四個階段的研究和相關測試工作,包括:支付系統、證券結算系統、同步跨境轉賬、平衡隱私性和可審計性。Stella作為一個聯合試驗項目,目前并不能替代現有系統,官方發布的研究報告中也多次強調DLT的實際應用需要技術和成本方面進一步優化,以及會在當前的法律、監管政策框架下引起其他問題。目前,雖然歐洲和日本央行并沒有明確宣布發行CBDC的計劃,Stella項目已經積累了大量具備實踐價值的研究成果。
附錄2
本部分收錄與央行數字貨幣不直接相關但廣為流傳的傳聞及其辟謠詳情,以正視聽。委內瑞拉石油幣:政府直接發行,非央行發行,與石油掛鉤
2017年12月,時任委內瑞拉總統馬杜羅在電視講話中宣布將推出以石油、汽油、黃金和鉆石為抵押的“石油幣”。2018年8月20日,委內瑞拉正式預售石油幣,這被認為是首個國家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馬杜羅表示石油幣預售首日便獲得7.35億美元認購。他表示,自8月20日起,將啟用新貨幣“主權波利瓦爾”代替舊版“強勢波利瓦爾”,與此同時石油幣也將作為委內瑞拉的法定記賬單位,一同作為國內工資、商品及服務定價的基準,例如,委內瑞拉的旅游業、一些汽油和原油交易可接受石油幣支付。石油幣作為該國第二官方貨幣,和法幣主權玻利瓦爾同時流通;從2019年開始,委內瑞拉所有的石油產品,將按照制定的時間表,逐步通過石油幣出售。我們認為,石油幣發行的動機是規避美國和歐盟制裁風險,從國際融資,接軌國際資本市場,緩解債務壓力,另外該國通貨膨脹嚴重,食品與生活必需品一度短缺,牙膏和衛生紙等物資甚至一度實行配給制,石油幣旨在緩解通貨膨脹。在政府信用不足的情況下,也無法為委內瑞拉持續帶來外匯收入。石油幣并非一國央行為了維護經濟與金融體系的穩定發行的法幣,不是嚴格意義上的法定數字貨幣,因此,本報告未將其收錄入正文,僅介紹如下。兌換貨幣:只能以俄羅斯盧布、比特幣、NEM和以太坊購買、玻利瓦爾、歐元、美元、和LTC計價,約為398人民幣/枚)。預售時間:2018年2月20日至2018年3月19日。正式公開發行時間:2018年9月。發行總量約為1億枚參考單價為60美元),預售3840萬枚。發行基礎:該國奧里諾科重油帶阿亞庫喬區塊1號油田的全部石油儲量。每一枚“石油幣”用一桶原油作為抵押。技術基礎:初始白皮書稱將利用以太坊平臺,但發布時將其改為NEM平臺。2018年10月,白皮書再次更改,新版白皮書被指稱抄襲了加密貨幣Dash的代碼庫。交易對第三方匿名,受“委內瑞拉區塊鏈瞭望臺”監控。使用場景:可以直接用來購買商品和服務,也可以通過數字交易平臺兌換為法定貨幣和其他加密資產或加密數字貨幣。2019年12月,馬杜羅曾以石油幣作為年終獎金發給公務員與退休人員。發行結果:2019年6月,馬杜羅下令在委內瑞拉最大銀行BancodeVenezuela的每個支行開設共近790個石油幣柜臺,并將9.24億玻利瓦爾分配給青年和學生數字銀行,為年輕公民開設100萬個加密錢包,以促進加密貨幣——即石油幣的使用。但實際上并沒有人用石油幣購買過任何東西。法律環境:2018年3月,委內瑞拉國民大會裁定稱,石油幣違反憲法,嚴厲譴責馬杜羅的行為,并稱石油幣會對投資者造成嚴重的潛在威脅。別國反應:2018年3月20日,美國總統特朗普簽署行政禁令,禁止美國公民使用石油幣。馬紹爾群島:由NGO而非央行發行,尚未推出
2018年2月26日,馬紹爾群島共和國立法機關通過了一項法案,宣布將推出基于區塊鏈的法定數字貨幣sovereign。馬紹爾群島經濟嚴重依賴于美國援助,沒有本國法幣,經濟體系依賴于美元。截至2020年9月本報告寫作時,SOV尚未發行。SOV首次發行量為2400萬,其中40%全球投資者可持有;SOV每年增發4%,增發的SOV會分給持有人和記賬人,而不是傳統金融體系。SOV并非由馬紹爾群島共和國中央銀行發行,而是由一家注冊在馬紹爾群島的非盈利組織SOV基金會發行,該基金會會監管SOV的分發與發展。SOV基金會理事規模計劃未7人,其中2人來自馬紹爾群島共和國政府,但該基金會官網并未指明2人身份。西非國家中央銀行:實未發行
2016年有媒體報道,塞內加爾推出本國數字貨幣eCFA,與當地法定貨幣CFA法郎可同時合法持有,具有同等價值,由當地銀行BanqueRégionaledeMarchés與都柏林的eCurrencyMintLimited合作推出。但據彭博報道,對塞內加爾有管轄權的西非國家中央銀行稱并非參與該項目,并警告參與了該項目的商業銀行BRM勿再使用“eCFA”一詞,以防止其與法定貨幣的混淆。突尼斯:實未發行
2019年11月,Bitcoinke.io報道,突尼斯央行與俄羅斯區塊鏈技術公司Universa合作,將推出全球第一個基于區塊鏈的央行數字貨幣E-Dinar,Universa將會發布一個網頁引用,并在突尼斯開設2000個E-Dinar兌換網點。隨后,突尼斯央行在官網辟謠:近些年,有關突尼斯中央銀行發行數字貨幣的傳聞不斷,為澄清關于BCT采用數字貨幣解決方案以及與外國公司合作的傳聞,BCT在官方網站做出了澄清:作為對經濟數字化和支付手段的反思,BCT目前所有現金替代方案處于研究和反饋階段;BCT目前正在研究金融的數字化,而不是與加密貨幣有關的數字貨幣,目前正在研究這些新技術固有的機遇和風險,尤其是在網絡安全和財務穩定性方面;創建任何數字貨幣方面,BCT并未與任何國家或外國服務提供商建立任何形式的合作關系;作為突尼斯FOREX俱樂部一次活動的一部分,并且為了鼓勵突尼斯年輕創業者,該活動探討關于由私人初創企業發起的數字貨幣的理論解決方案,但與BCT沒有任何關聯以及合同關系;只有BCT官方代表發言有權代表官方的立場;BCT準備在2020年初推出其“BCT-LAB”和其監管的“沙盒”計劃,并向銀行和金融部門的所有技術創新開放。目前,突尼斯央行數字貨幣目前處于研發階段,官方尚未公布更多細節。附錄3:各國零售型CBDC研發狀態與動機
Overview概述本文將從穩定幣角度出發,探討DeFi面臨監管的必然性以及行業自律的意義。Report報告DeFi的軟肋-穩定幣穩定幣的存在為整個數字貨幣世界提供了一座連通傳統世界的橋梁.
1900/1/1 0:00:00文/王巧編輯/獨秀互聯網正改變著一切。越來越多的企業用互聯網思維逆襲傳統行業,使通信、農業、金融、文化、汽車、家電等行業的智能化、生態化改造,煥發出新的行業生機和巨大的企業前景.
1900/1/1 0:00:00本文來自路透社、Cointelegraph,作者:PeteSchroeder、TurnerWrightOdaily星球日報譯者|余順遂據路透社報道.
1900/1/1 0:00:00以太坊前CTO領銜、跨鏈之王、Web3.0基金會加持、鏈上治理自動升級......在提到波卡時,這些閃光的標簽總會躍然紙上,在GavinWood與Web3.0基金會的小伙伴們的帶領下.
1900/1/1 0:00:002013年9月,被中本聰拒絕采納其比特銀行提高比特幣交易負荷提議的BM,坐在家中,試圖向自己的父親解釋去中心化交易所的概念.
1900/1/1 0:00:00翡翠項目方在巨大的利益面前最終還是選擇了跑路,無論是對于EOSDeFi,還是整個公鏈生態來說,都造成了極壞的影響,尤其是對于EOS生態的傷害比較大,EOSDeFi剛有點成績,項目本來就比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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