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經濟日報3月4日消息,臺灣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研究決定,擬采用雙層架構方式,建立證券型代幣募資機制。“金管會”證期局長王詠心在“立法院”透露,在收集、參考各國資料后,STO募資機制初步分為兩層:一定金額以下的募資案件,會有小額豁免機制;一定金額以上的案件,先進行沙盒實驗,再依據實驗過程研討需要修改哪些法規,從而使其有利于初創團隊及中小企業募資。
一位匿名官員表示,所謂一定金額以下采取豁免機制,主要是不用像申請公開發行那樣必須申報生效;未來STO的“一定金額”可能會參考群眾募資作法,不過該官員強調,金額大小如何制定,內部尚在討論中。目前的群眾募資方式規定,一年募資金額不能超過3000萬元,且一般投資人投資金額上限是5萬元,一年投資總額不能超過10萬元。針對STO相關機制的建立,臺灣“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將在4月底前與從業者舉行座談會,聽取業界意見;并在6月底前,制定相關發行標準與規范。根據經濟日報此前消息,2018年12月17日,臺灣“立法委員”許毓仁在“立法院”財委會質詢時表示,單純把STO當一般證券納管,恐怕對產業發展不利。年輕人對股票已經無感了,STO是下一代資本市場新興產物,可能會影響未來五到十年臺灣新創團隊在國際市場的知名度。希望‘金管會’在制定規范的過程中,能與從業者多多溝通,制定出符合時代潮流的新機制;從業者也希望針對STO能有不同的交易所,不僅限于在現有的證券交易所交易。此外,許毓仁還建議首次代幣發行參考美國證監會四個標準,讓投資者可以發行證券化代幣STO,緊跟國際潮流,以扶植相關產業。所謂的“四個標準”是判斷一個金融工具是否為“投資合同”(InvestmentContract)的一個重要的標準,若被判定為投資合同則會進而被定義為證券:利用金錢進行投資:金錢投資的定義包含資本、資產、現金、票據以及商品和服務的投入。SEC對“金錢”的定義并不局限于法幣,所有被廣泛認為內含價值的標的物都被認為是金錢;投資于一個共同的企業:一個共同的企業中,多個投資者將金錢投入到資金池中并用于投資,而投資者獲得的利潤數量的是根據所投入金錢占資金池的比例來決定的;期望自己獲得利潤:“利潤”的定義是投資人期望他的回報是來源于他投入的投資。由于利潤的來源是多種多樣的,獲得利潤并不意味著一定是證券,法院判斷是否為證券主要著重“由第三方的努力”,因此這條成立與否的關鍵在于第四條。僅僅由于發起人或第三方的努力:投資者獲得了利潤的唯一原因是,由于發起者或者第三方的努力,而不是其他因素導致。不過,“金管會”主委顧立雄說,美國這套規則拿到臺灣,不一定行得通,美國認定范圍較寬,臺灣地區還要考慮流通性,因此“金管會”持保留態度。其他國家關于STO又是何種態度呢?美國目前對待STO還是秉持包容的態度,允許公司進行申請。根據美國證券法的規定,在美STO發行有兩種選擇:通過SEC注冊或符合相關一條或者多條條例。大部分STO選擇第二種,比如采用RegD豁免注冊。目前SEC審批的項目多為美國本土項目,對于海外項目,SEC審批時比較慎重。歐洲STO監管政策分兩個維度,一個維度是歐盟層面的金融監管政策,另一個層面是主權國家本身的金融監管政策。歐盟層面對于STO沒有特別的負面情緒,只要求符合相應的證券監管條例,券商必須對所承銷的金融資產負責;其他的要求和美國類似,比如說人數超過多少要申報,發行資產募集資金的規模低于多少規模就不用申報。另據CoinTime報道,歐盟成員國立陶宛在2018年11月8日上線了首個STO。中國方面,目前對待STO還是比較消極的。根據財聯社消息,2018年12月1日,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局長霍學文在“2018中國企業領袖年會”演講中曾告誡STO從業者,如果在北京開展活動,政府將視同非法金融活動予以驅離。STO究竟何去何從,能否真正成為合法的募資新渠道,目前仍然是一個問號。參考來源:《金管會挺新創,訂STO募資機制》《發證券型代幣,金管會保留》《各國STO監管態度一覽》
動態 | HTC領投臺灣區塊鏈數字產權創業公司Bitmark:根據9月3日發布的新聞稿,臺灣區塊鏈數字產權創業公司Bitmark在由臺灣電子巨頭HTC領導的A輪融資中籌得了300萬美元。Bitmark將專注于通過區塊鏈技術保護數字產權,并將利用這筆投資擴大其銷售和營銷工作。其他投資者包括阿里巴巴、DCG和WI Harper。[2019/9/4]
聲音 | 臺灣地區“立法委員”余宛如:最快第三季度完成虛擬貨幣自律規范:據臺灣經濟日報消息,臺灣“立法委員”余宛如昨日稱:“立法院”已針對數字貨幣著手制定自律規范,最快第三季度可完成自律規范母法與子法細則細節,進一步成立自律聯盟,讓臺灣的虛擬貨幣可以加速發展。[2018/8/25]
趙長鵬出席臺灣“立法院”推動區塊鏈連線暨產業自律組織成立大會:今日,臺灣“立法院”推動區塊鏈連線暨產業自律組織成立大會成立,臺灣“立法委員”許毓仁表示臺灣將全面支持區塊鏈發展。趙長鵬參與了該活動,并表示幣安會和臺灣友人一起把臺灣區塊鏈的生態和行業支撐起來。[2018/5/22]
臺灣幣托ICO募集超6億新臺幣:臺灣幣托近日為自家加密貨幣交易所BitoPro推出ICO,26小時內便募集超過新臺幣6億元,發行1.75億顆BITO。根據幣托ICO的計劃,今年第二季將啟動代幣BITO發售并上架交易,第四季將啟動新加坡交易所和印度交易所的幣與幣間交易,甚至明年第一季可以在臺灣交易所進行融資、融幣的交易服務。與幣托同為臺灣兩大加密貨幣交易所、由MaiCoin團隊管理的MAX臺灣數字資產交易所,則與另一家ICO秘銀獨家合作,MAX執行長劉世偉表示,臺灣市場已跟進ICO的風潮,但MaiCoin未來若當發行人,將不會招攬本地投資人,因法規環境尚未成熟。[2018/5/7]
編者按:本文來自DVPNET,作者DVPNET,Odaily星球日報經授權轉載。本文由五個章節組成,分別是Parity相關介紹、UTF-8編碼是什么、Rust危險的字符串切片、漏洞分析、修復方案.
1900/1/1 0:00:00區塊鏈從不來不缺戲劇和爭議。今天的主角是鉑鏈創始人、CEO及其全體員工。3月2日,鉑鏈官網突然彈出一則公告稱:鉑鏈Bottos項目團隊近期收到社區要求公開基金會資金使用情況,根據白皮書,基金會有.
1900/1/1 0:00:00本文來自Coindesk,原文作者:DavidLu 譯者丨Moni 原地址:https:\u002F\u002Fwww.coindesk.com\u002Fdecentralized-excha.
1900/1/1 0:00:00編者按:本文來自一塊鏈習社區,作者:劉毅,Odaily星球日報經授權轉載。本文作者劉毅,清華大學碩士,資深IT架構師,2013年初開始投資比特幣,戰果豐碩,有豐富的資本市場實戰經驗,目前從事區塊.
1900/1/1 0:00:00具有諷刺意味的是,一些市值數十億美元的加密貨幣本身并不支持多重簽名。其中m-of-n的簽名者需授權一筆交易。我們不需要審判,因為也許我們只設計了一把私鑰.
1900/1/1 0:00:00去中心化有其利弊,好處是高度自由,而所謂的“缺陷”就在于不“通情達理”、“效率不高”。在現實世界中,若錢包不慎丟失,去和拾得者協商退回是理所應當,社會風俗甚至鼓勵人們拾金不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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