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來自:巴比特,作者:王偉律師,星球日報經授權轉發。
2018年11月1日,香港證監會發布了針對虛擬資產的新規——《有關針對虛擬資產投資組合的管理公司、基金分銷商及交易平臺營運者的監管框架的聲明”》。《虛擬資產新規》分為背景、投資虛擬資產相關的風險、現有監管制度三個部分。植德區塊鏈團隊在初步研究的基礎上簡單分析并總結如下:SFC過去的監管立場認為,只有屬于證券和期貨合約類的虛擬貨幣的相關活動才受到SFC的監管。但在此范圍外的utilitytoken資產交易平臺或投資組合管理公司的營運的監管處于真空狀態,加重了虛擬貨幣投資的風險。SFC此次采取行動將絕大部分虛擬資產投資組合管理活動納入監管范圍內,并且提出對虛擬貨幣交易所提供監管沙盒以探索對其未來的監管。新增受SFC監管機構
香港證監會:有平臺訛稱已提交牌照申請不屬實,持牌機構目前只有OSL和Hashkey:金色財經報道,香港證監會發文《認清持牌虛擬資產交易平臺》表示,近日注意到,某些未獲發牌的虛擬資產交易平臺訛稱已向本會提交牌照申請。這些聲稱不但失實,而且誤導公眾以為這些平臺符合證監會的規定。 證監會告誡有關交易平臺,上述不正當行為可能帶來嚴重的法律及監管后果。任何失實陳述都會被本會納入應否發牌的考慮當中。同時,投資者必需注意,目前公眾可接觸的大部分虛擬資產交易平臺均不受規管,并提防在不受規管的交易平臺上買賣虛擬資產的風險。公眾可瀏覽證監會的虛擬資產交易平臺名單查閱有關平臺的持牌狀況。根據該名單,目前持牌的平臺為OSL Exchange和HashKey Exchange。[2023/8/11 16:20:51]
為了向投資者提供更佳保障,SFC認為,所有持牌的投資組合管理公司如有意投資虛擬資產,無論它們所管理的投資組合是完全或部分投資于虛擬資產,均應遵守基本上相同的監管規定。以下類別的虛擬資產投資組合管理公司將受SFC的監察:1.1完全投資于不構成"證券"或"期貨合約"的虛擬資產的基金并在香港分銷該等基金的公司需要取得1號牌:1.2管理"證券"及/或"期貨合約"的投資組合的公司需要取得9號牌。只要擬將所管理的投資組合的10%或以上的總資產價值投資于虛擬資產的虛擬資產投資組合管理公司,就須受證監會監察。1.3在香港數字資產基金的基金銷售公司需要獲得1號牌。1.4投資組合管理公司申請牌照程序a)如某公司正在管理或計劃管理任何投資數字貨幣的投資組合,首先需要告知SFC。b)SFC隨即會了解該公司的業務情況。如公司符合監管標準,SFC會與公司討論如何修改其業務模式,確定其申請牌照的具體條件。如公司認可SFC提出的條件,則需在業務過程中嚴格進行遵守,否則可能招致SFC的處罰。虛擬貨幣交易所如何申請牌照
梁鳳儀:香港證監會聚焦虛擬資產等范疇,Web3和生成式AI等是重大機遇:6月5日消息,6月5日,香港證監會行政總裁梁鳳儀在香港投資基金公會的年會上,發表題為“重新思考、整備和部署:香港作為資產管理中心的發展路向”的演講。梁鳳儀表示:“香港證監會以推動增長為己任。我們了解市場上的投資產品要推陳出新,才能與時并進,迎合投資者不斷變化的需求。我們目前聚焦于三大范疇:環境、社會及管治(environmental,socialandgovernance,簡稱ESG),虛擬資產,以及人民幣計價產品。”
針對虛擬資產,梁鳳儀表示,這些產品的需求近年不斷上升,我們推出措施來鼓勵負責任的科技創新和支持金融科技業界。我們認可了首批虛擬資產期貨ETF,而這些ETF主要投資于在芝加哥商品交易所買賣的虛擬資產期貨,當中包括全球首只以太幣期貨ETF及亞洲首只比特幣期貨ETF。兩周前,我們發布了適用于持牌虛擬資產交易平臺營運者的指引。與虛擬資產期貨ETF一樣,我們采取了多項保障投資者利益的措施,例如就可供零售投資者買賣的代幣的納入準則訂明要求。
此外,盡管梁鳳儀指出投資環境仍見嚴峻,但她表示:“我們不忘危中有機,‘機’有中國經濟重啟、數碼化轉型、第三代互聯網(Web3)及生成式人工智能(generative AI)等,都正是推動創新和可持續投資的重大機遇。”[2023/6/5 21:16:10]
香港已吸引到包括Bitfinex在內的不少活躍的虛擬貨幣交易所入駐并開展業務。但這些交易所并不受到香港證券法的監管。《虛擬資管新規》可被視作SFC的一場試驗:SFC邀請有能力和有意愿進行合規發展的數字平臺加入監管沙盒,共同探索對虛擬貨幣交易所的最適宜的監管框架。由于資產交易平臺營運者可能同時擔任“券商”和“交易所”兩個存在利益沖突的角色,無法期待其可以在不受監管的狀態下處理好其間的利益沖突,也被提出需要進行監管的信號。2.1交易平臺現在可以自愿加入監管沙盒。對于加入監管沙盒的交易平臺,SFC如認為可向合資格平臺營運者批給牌照,會施加某些發牌條件。2.2若在試驗監管階段中,得到正面評價的交易平臺可能可以獲得牌照。SFC為避免引起公眾誤解目前已經對平臺發放牌照,因此在現階段會對沙盒申請人的身份及有關的商討細節進行保密。2.3針對數字貨幣交易平臺,SFC可能會采用和目前自動化交易服務持牌供應商所受監管標準一致的原則。意味著交易平臺需要制定嚴格的內部監控措施,并需要更頻繁地作出匯報、受到SFC的監察和審查。2.4值得注意的是,在附錄2《可能規管虛擬資產交易平臺營運者的概念性框架》中,SFC對于交易平臺的牌照發放的核心原則、條款準則、披露準許買賣虛擬資產的準則也提出了相關建議:核心原則交易所需在獲證監會發牌的單一法律實體下運營;應僅向“專業投資者”提供服務;上幣要求項目ICO超過12個月或ICO項目已開始產生利潤;不得提供杠桿成分或買賣與虛擬資產有關的期貨合約或其他衍生產品條款準則交易所具備足夠的財務穩健性來應對盜竊或黑客入侵等風險;就保管虛擬資產的相關風險(如盜竊或黑客入侵)投購保險,評估客戶在虛擬資產(包括涉及虛擬資產的相關風險)方面的知識;具備KYC/AML(身份認證和反洗錢)流程結語
香港證監會:散戶最快下半年可在發牌交易平臺買賣虛擬資產:5月23日消息,香港證監會中介機構部臨時主管蔡鐘輝表示,暫時未有平臺可給予散戶投資者買賣虛擬資產,預料在指引生效后,散戶最快在今年下半年,可于獲發牌的交易平臺進行買賣。蔡鐘輝強調,若本地虛擬資產平臺并非在條例實施前已經運作,或者海外平臺在指引實施后仍沒有牌照,都不能在香港進行虛擬資產交易業務,亦不能在港宣傳推廣,否則需負上刑事責任;而現正營運的平臺可于條例指引生效后 9 個月內申請牌照。他又指,獲發牌的平臺亦需確保其客戶有沒有透過“翻墻”進行交易,并確保 IP 地址是否來自不能買賣虛擬資產的地區,強調需要遵守相關地區的規定。[2023/5/23 15:21:03]
《虛擬資管新規》的出爐對于區塊鏈行業無疑具有十分積極的影響。香港作為三大國際金融中心之一,其虛擬貨幣交易所牌照的含金量不言自明。盡管《虛擬資管新規》還帶有一些試驗和探索性質,但其中對交易所提出的核心原則和條款準則已為諸多虛擬貨幣交易所描繪出了基本完整的內控制度和合規方向。值得注意的是,鑒于區塊鏈的無國界性,虛擬貨幣交易須考慮全球風險而不僅僅是香港的法規。對于希望從事STO或者在某些敏感司法區域有業務單元的虛擬貨幣交易所而言,更應該從全球的角度進一步審視自己的業務合規風險。
Amber Group收購香港證監會持牌金融集團Celera Markets:6月14日消息,加密金融服務提供商Amber Group宣布收購金融集團Celera Markets Limited,后者此前已在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SFC)獲得完全許可。通過此次收購,Amber Group獲得了五類證監會牌照,包括第1類、第2類、第4類、第5類和第9類,使得該公司能夠開展廣泛的服務,包括就證券和期貨合約提供咨詢和交易,以及提供資產管理服務。(PR Newswire)[2022/6/14 4:2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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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塊鏈擁有防篡改與去中心化的特征,在存證和電子證據有著一定應用場景。然而,由于性能和隱私等方面的限制,導致企業們無法接受在以太坊等區塊鏈上運行自身業務.
1900/1/1 0:00:00編者按:本文來自財富雜志,作者:RobertHackett,編譯:鏈聞ChainNewsPerryWang,星球日報經授權發布.
1900/1/1 0:00:00編者按:本文來自ModernConsensus,作者:LawrenceLewitinn;編譯:沖科技張問,星球日報經授權發布。USDT的市值如今超過20億美元,在加密貨幣市場上有巨大的影響.
1900/1/1 0:00:00那天午后,從香港摩天大樓的縫隙中抬頭望去,天空一片火紅。Rody拿起手機拍下了這一幕,然后發了條朋友圈,“這天色很Halloween。”那天正是萬圣節.
1900/1/1 0:00:0011月16日凌晨2:16分,BCH在第556767個塊高度發生硬分叉,分叉大戰落下帷幕,分成了BCHABC和BCHSV兩個陣營.
1900/1/1 0:00:00區塊鏈應用未來未定,但數字貨幣將成為資產配置組成則已成共識。換言之,區塊鏈沒有用戶,但有投資者。切入數字貨幣金融市場前,先描繪用戶畫像。從專業度給他們劃分光譜,兩端是散戶和大型專業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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