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數公司數字化過程中,重視《網絡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數據出境安全評估辦法(征求意見稿)》,而忽略了對《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37號)的細致研究。
今天查漏補缺,對于數字產品的銷售中的細節問題進行分析提醒,請諸位讀者對比,自查自糾。
網絡交易經營者須持證經營
網絡交易經營者,系組織、開展網絡交易活動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組織,包括網絡交易平臺經營者、平臺內經營者、自建網站經營者以及通過其他網絡服務開展網絡交易活動的網絡交易經營者。
原則上講,在網絡上開展商業活動需要辦理市場主體登記,但幾種情況例外:個人通過網絡從事保潔、洗滌、縫紉、理發、搬家、配鑰匙、管道疏通、家電家具修理修配等便民勞務活動、個人從事網絡交易活動,年交易額累計不超過10萬元的。請注意,同一經營者在同一平臺或不同平臺開設網店的,各網點交易額合并計算。
聲音 | 肖颯:專門進行比特幣撮合交易和賺取差價的行為 可能涉嫌違法犯罪:中國銀行法學會理事肖颯發文稱,如果將比特幣當做一種類金融產品,以此為業,專門進行撮合和賺取差價的行為,有可能涉嫌違法犯罪。建議某些“交易所”“平臺”“社群”等能夠考慮到觸及紅線的重大法律風險,在中國境內逐步減少相關業務,同時,對于團隊關鍵人物進行程序法和實體法的輔導。除比特幣、以太坊外,其他一些主流幣或者非主流的ICO、STO而來的虛擬幣,法律界將其認定為非財物,也就是說在某些案件中,可能會認定為侵入計算機系統或者其他數據權類的違法犯罪。[2019/3/7]
對于數字藏品行業,初期創業的模式多為鑄造者和自建App經營者合二為一,若大學生自主創業在自建網站或App上發布個人數字藝術作品并售賣,年交易額不足10萬元的,依據《電子商務法》可無需登記;若發展良好,交易額突破10萬元的,可將網絡經營場所登記為經營場所(一般由入駐平臺為其出具網絡經營場所資料),經常居住地(租房一年以上?請核查經常居住地的法律規定)登記為住所。
聲音 | 肖颯:區塊鏈等行業的發展必然帶來更多法律挑戰:據金融界消息,律師肖颯發文稱,大數據、區塊鏈行業的發展,必然帶來更多法律挑戰。在基礎設施尚未完全建構完畢的當下,一不小心踏進犯罪圈,確有可能。有必要對非法經營罪、擅自發行股票債券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等常識,有基本儲備。[2018/10/29]
數字藏品的法律性質流變
截至發稿之日,我國法律對于數字藏品(或稱數字收藏品、NFT)的鑄造、一次銷售和有限贈與是容認的。鑒于數字藏品的收藏對象多為C端消費者,具有潛在的涉眾風險,一旦出現炒作或金融化操作,將直接影響老百姓的錢袋子引發不滿情緒,影響公共秩序和善良風俗,成為“違背公序良俗”的商品。
根據《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網絡經營者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應當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和環境保護要求,不得銷售或者提供法律、行政法規禁止交易,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違背公序良俗的商品或服務。
聲音 | 肖颯:虛擬幣交易所有反洗錢的義務:據新浪財經消息,律師肖颯刊文指出,區塊鏈團隊的“技術猿們還是會關注‘尖叫的產品’,風險意識明顯較弱,至于反洗錢等問題甚至沒有深入思考過。而這是一條‘一票否決’的關鍵票,絕不能丟!”“我們建議具備能力的優質團隊,考慮配備專業的反洗錢師(總部在紐約的國際認證資格)”,至于反洗錢的義務,“當然,虛擬幣交易所,概莫能外。”[2018/9/19]
由于數字藏品多為數字藝術品,藝術品的鑒賞“仁者見仁”,颯姐之前所處的辦公區就在北京知名藝術商廈內,大廈一層不時出現映入眼簾的半裸雕塑,或吶喊狀、或倒立狀,頂樓還有各國藝術家的畫展。但倘若這些實體的藝術品為鑄造為數字世界的數字藏品,應當考慮到受眾(含購買者)年齡問題,不僅是考慮合同有效性問題,還得考慮防止沉迷等問題。
聲音 | 肖颯:區塊鏈技術對固定證據‘真實性’有重要作用 但不能單純依賴:據鳳凰網報道,中國銀行法學研究會理事肖颯表示,我國司法領域對于‘證據’的態度開放,區塊鏈作為一種‘分布式存儲技術’具有不可逆、不可篡改等特性,對于固定證據的‘真實性’可以起到重要作用。但是,雖然區塊鏈技術本身對固定證據有優勢,但真實世界里發生的事件,不能單純依賴區塊鏈技術,例如航空保險理賠糾紛,是否發生空難本身很難被區塊鏈完整記錄下來,很多時候是‘人為’地記錄在鏈上觸發‘共識機制’,因此,在證明某一行為是否真實發生時,還是需要傳統的書證、電子數據、物證等。[2018/9/10]
實物+NFT捆綁銷售問題
鑒于NFT法律定性的不穩定性,部分謹慎的商家以銷售實物搭配銷售NFT的方式進行宣傳展業。
根據《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第十七條的規定,網絡交易經營者以直接捆綁或者提供多種可選擇方式向消費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務的,應當以顯著方式提醒消費者注意。提供多種可選擇方式的,不得搭售商品或者服務的任何選項設定為消費者默認同意,不得將消費者以往交易中選擇的選項在后續獨立交易中設定為消費者默認選擇。
聰明的商家,這時采取的方式可能從捆綁銷售到“捆綁贈送”,雖然在數字藏品領域暫無判例,但倘若從實質上就是“賣贈品”,特別是給予贈品一定的OTC市場,并允許甚至撮合玩家交易,颯姐認為這還是屬于捆綁銷售的范疇,應歸入上述管理辦法規制。
NFT的退貨問題
(一)不得免除網絡經營者的主要義務,在退貨問題上,采取技術標簽等手段,確保退貨渠道暢通或者給予一定的冷靜期或者反復與消費者確認不退不換的說明;
(二)不得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投訴、舉報、請求調解、申請仲裁、提起訴訟的權利;
(三)不得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依法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權利,一般而言鑒于平臺強勢地位,變更合同條款堪比蜀道,但解除合同的自由應當為消費者保留,但這一點大廠和小廠做到的鳳毛麟角;
(四)不得規定網絡交易經營者單方享有解釋權或者最終解釋權,這種做法早就淘汰了,但在很多網站和廣告上還能看到,只能說法盲普法工作任重道遠;
(五)不得規定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這是兜底條款,但在出現消費者糾紛時,調解機構或裁判機關還是會傾向保護消費者權益。
電子證據問題
市場監督管理不免對于涉嫌如上違法的網絡交易行為有查處的權力,可以采取現場調查、查閱復制涉案合同、票據、詢問當事人、調查走訪等措施進行調查。其中,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對于網絡交易違法行為的技術檢測記錄資料,可以作為實施行政處罰或者采取行政措施的電子數據證據。
也就是說,在調查行政違法的過程中,倘若監管者存有技術檢測記錄資料,這些資料可以不經轉化或重復固定,而直接被當作處罰依據(證據),再進一步講,刑事偵查中對于行政違法收集的客觀證據也是可以直接使用的。從邏輯上,咱們可推導出來,市場監督管理局監控的網絡交易數據,可直接作為非法經營罪、組織領導傳銷罪等犯罪的證據。
因此,無論是監管機關(含其外聘的監管科技公司)還是被監管的網絡交易平臺,對于交易數據的留存和復核尤為重要,一旦發現與事實不符的問題,務必及時糾正,謹防紅線風險。
寫在最后
沒有制裁手段的規則,是沒有牙齒的。《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是有罰款等處罰措施的。
對于拒不為入住平臺內經營者出具經營場未履行法定信息公示義務的根據《電子商務法》處罰;對于未在顯著位置區分已經辦理登記的經營者和未辦理登記的經營者的,罰款1-3萬;
對于修改平臺服務協議和交易規則,未保存修改后版本和之前三年歷史版本的,罰款1-3萬;平臺對平臺內經營者監控不嚴,未發現其違法違規違背公序良俗的,罰款1-3萬;提供虛假材料,對抗違法調查,阻礙監管執法的,罰款0.5-3萬。
原標題|他問我怎么理解web3文科生怎么理解Web3?這篇文章很通俗易懂,如果你還不知道什么是Web3,就先閱讀這篇快速了解Web3的文章。“那你是怎么理解web3的呢?” 這次我說了很多.
1900/1/1 0:00:00據 Footprint Analytics 統計,Curve 和 Convex 的 TVL 分別在 11 月和 12 月 雙雙超越曾經 DeFi 第一的 Aave.
1900/1/1 0:00:00自2021年美國股市元宇宙第一股Roblox上市以來,元宇宙概念開始逐步出圈。去年5月,韓國政府發起了元宇宙聯盟,首爾表態希望成為首個元宇宙城市.
1900/1/1 0:00:00區塊鏈發展到今時今日的業態,公鏈作為基礎賽道大家已經不陌生了,沒有基礎鏈的誕生就沒有我們今天看到的Defi,NFT,Gamefi等一個又一個賽道的生態創新.
1900/1/1 0:00:00本文來自微信公眾號老雅痞(id:laoyapi)。隨著過去一年NFT的興起,有許多新買家可能會陷入陷阱。以下是需要注意的5個警告信號(來自個人經驗),它們可能告訴你一個NFT項目正在死亡.
1900/1/1 0:00:001996年,當任天堂64首次在美國發布時,它在第一季度售出了160萬臺(每臺價值200美元)。它在假日季最接近的競爭對手是售價30美元的Tickle Me Elmo玩偶,在同一個櫥窗里賣出了大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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