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年來,虛擬幣交易所孤懸海外,運營商所在地、實際經營地以及數據服務器等可不在境內,但招攬生意卻頻頻出現在境內或國內即時工具上(有相當一部分虛擬幣交易所的技術團隊留在境內)。國內虛擬幣玩家在相關爭議案件中如何找到最合適且經濟的管轄法院,成為幣圈案件的難點所在。對此,我們特整理不同場景中的管轄法院,與君分享。
涉虛擬幣爭議之分類
確認具有管轄權法院的第一步,當是識別案件性質。經案例檢索及客戶服務經驗,我們將幣圈中案件爭議劃分為如下類別:
合同糾紛
合同糾紛是幣圈民商事案件中最為常見的一類。
opBNB最新進展:已與Truffle、Foundry、Hardhat、Remix開發者平臺集成:7月14日消息,BNB Chain發布基于OP Stack的Layer 2網絡opBNB最新進展,opBNB已與區塊鏈基礎設施提供商NodeReal合作,用戶可通過NodeReal平臺訪問opBNB瀏覽器,opBNB Scan提供一個用戶友好界面,用于探索和分析opBNB交易、地址和其他相關信息。此外,opBNB已與Truffle、Foundry、Hardhat、Remix開發者平臺集成,支持MetaMask、Trust Wallet、Particle Network、Math Wallet錢包。同時,opBNB也已集成Polyhedra跨鏈橋,與AvengerDAO合作增強安全。[2023/7/14 10:55:50]
如《案例 | 交易所"宕機",持幣人損失賠不賠?》一文便提到,Okcoin發布公告,承諾給付BCC之后,Okcoin便負有向馮某給付的義務,但因給付未完成,馮某便以合同糾紛為由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在裁判中也提到,馮某與Okcoin通過數據電文簽訂合同。兩者之間成立合同關系,應適用合同類案件管轄規定。
sudoswap上線V2版本:6月9日消息,NFT 交易協議 sudoswap 宣布上線 V2 版本,升級內容包括鏈上版稅、自定義創作者設置、ERC-1155 支持、條件訂單、費用流和 Gas 優化等。[2023/6/9 21:25:36]
侵權糾紛
侵權類糾紛是指行為人侵犯他人權利引發的糾紛。
如北京某酷達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與某商貿有限公司,彭某某侵權責任糾紛一案[(2016)黑民終274號],某酷達公司在提供網絡平臺進行比特幣交易時,違反《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中關于“非金融機構提供支付服務,應當依據本辦法規定取得《支付業務許可證》,成為支付機構”的規定,不但未取得支付許可證,反而為規避該規定,利用員工名稱開立的信用卡賬戶收取款項開展業務。
OneKey:暫停4288卡段的充值服務:5月17日消息,硬件錢包OneKey發推稱,目前暫停4288卡段的充值服務,若用戶在支付時遇到問題,團隊將盡快處理。注:4288卡段為VISA所屬,主要提供海外電商收款、國際收匯款以及美國虛擬信用卡服務。[2023/5/17 15:08:19]
在林某某賬戶充值及交易出現異常時,亦未按《中國人民銀行等五部委發布關于防范比特幣風險的通知》的規定切實履行客戶身份識別、可疑交易報告等法定反洗錢義務。未核實林某某身份就為其賬戶充值,對林某某賬戶的異常交易情況視而不見。
某酷達公司的違規行為在客觀上為犯罪行為提供了便利條件,其漠視的態度一定程度上起到了配合犯罪分子轉移贓款的效果,造成受害人款項被揮霍,無法追回。對此,某酷達公司存在過錯,應對相關損失承擔一定的侵權損害賠償責任。
香港金管局陳家齊:香港要建立合適的監管制度,支持虛擬資產包括穩定幣的可持續和負責任發展:金色財經報道,在今日舉行的Web3香港嘉年華峰會上,香港金融管理局助理總裁(貨幣管理)陳家齊在發表主旨演講時表示,我們不但肩負虛擬資產行業監管者的角色,同時也積極促進行業的發展。我們希望以開放、互利共贏的方式共同開展工作,推進 Web3 發展。創新應該讓所有人受益,從加密貨幣原生企業、創新企業以至最終用戶等,所以發揮 Web3 潛力的同時,也必須輔以相應的監管來緩解風險。
作為監管者,我們見證了 Web3相關技術的崛起和虛擬資產的潮流,但同時亦留意到創新帶來的挑戰和風險,因此確保相關產品和服務的安全和穩健對于我們來說非常重要。
在監管穩定幣方面,考慮到市場對穩定幣作為交易媒介的期望、要求穩定幣建立可信和穩健的“價值穩定”機制的重要性、穩定幣對日常經濟活動的潛在影響、以及穩定幣可能成為傳統金融市場與虛擬資產生態系統之間的的風險傳導媒介等,金管局正繼續有關跟進工作,希望就穩定幣建立適合的監管安排。我們會和政府有關部門、其他監管機構、國際監管組織及業界保持溝通,積極促進行業界的可持續和負責任發展。[2023/4/12 13:59:21]
需注意,侵權類案件與合同類案件存在競合時,這時則由當事人自行選擇使用何類案由開展訴訟。
刑事案件
刑事的案件的管轄法院及適用法律,幣圈人士最為關注。
《中國人民銀行中央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工商總局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關于防范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中明確指出,代幣發行融資是指融資主體通過代幣的違規發售、流通,向投資者籌集比特幣、以太幣等“所謂虛擬貨幣”,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準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證券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
對此,刑事案件管轄,則主要看的我國刑法的適用范圍。如何理解我國刑法屬人、屬地等管轄原則則變得尤為必要。
具體糾紛之管轄
約定管轄之特殊情況
需要特別說明的是,幣圈爭議當事人對管轄有特別約定的,在符合法定條件時,當根據相關約定確定管轄機構。
(1)幣圈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在不違反我國民事訴訟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基礎上,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系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
(2)實際中,不少發生在投資人與交易所之間的幣圈爭議,如交易所的用戶注冊/使用/服務協議中,已注明有管轄權的仲裁機構,且表意清晰明確,條款準確易懂,經投資人確認的,該仲裁協議具有約束力。此時,對財產爭議具有管轄權的單位則成為仲裁機構。
陳松林作為持幣人與北京某幣天下網絡技術有限公司申請確認仲裁協議效力異議監督一案[(2017)京03民特監8號]中,投資人陳某認為自身勾選服務協議,系被迫接受仲裁條款,被迫放棄糾紛解決方式選擇權及仲裁機構選擇權,對格式內容,缺乏合意,排除了投資人重大權利,應屬無效。
然而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裁判中提到,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規定:當事人概括約定仲裁事項為合同爭議的,基于合同成立、效力、變更、轉讓、履行、違約責任、解釋、解除等產生的糾紛都可以認定為仲裁事項。
投資人點擊同意《用戶協議》后,就應當知道并接受其所交易的平臺是境外平臺的事實;并依據管轄約定,解決相關爭議。也即,有約定管轄,約定清晰明確的,遵從約定即可。
通過以上分析,我們也在此提醒讀者朋友們,一般民事爭議不可忽視爭議管轄條款哦。一旦爭議發生,救濟成本或大有不同!
以上就是今天的分享,感恩讀者!
文章系金色財經專欄作者幣圈北冥供稿,發表言論僅代表其個人觀點,僅供學習交流!金色盤面不會主動提供任何交易指導,亦不會收取任何費用指導交易,請讀者仔細甄別,謹防上當.
1900/1/1 0:00:00價格自前期突破4小時下降通道后,一直處于強勢橫盤狀態,而后開啟一波快速上拉,最高漲至7200上方再回落,不過回調量能并未持續放大,價格也沒有進一步向下調整,橫盤整理后再次開啟上行走勢.
1900/1/1 0:00:004月5日14:00,Bineng幣能完成品牌升級,正式更名為TokenBetter。 Binneg幣能成立于2018年12月,總部位于新加坡,是一家獨立的全球性的數字貨幣國際站.
1900/1/1 0:00:004月1日下午3點,BiKi永續合約線上發布會如期舉行,發布會出乎意料的長,整場會議約4個多小時,但內容十分豐富.
1900/1/1 0:00:00隨著新冠疫情的全球流行,國際資本市場的恐慌情緒持續發酵,至本月12日達到高峰,當天包括美國在內的11國股市集體熔斷,美股更是史無前例的2周熔斷4次.
1900/1/1 0:00:003月30日,長沙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長沙市2019年年度報告,報告內容包含機構概況,業務運行情況,主要財務情況,資產風險情況,社會經濟效益,當年信息化建設等多維度數據和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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