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常在元宇宙中遨游的同學,對奈雪一定不陌生。這位奶茶界的扛把子,在數字藏品剛火出圈的時候,就曾趁勢推出了自己的NFT數字權益藝術品,并推出了虛擬人NAYUKI作為自己的形象大使。6月30日,奈雪在其上市一周年之際,再次推出了“奈雪幣”和“虛擬股票”玩法。
“發幣、股票”,很多同學在聽到這兩個詞的時候,第一反應就是奈雪的行為是違法犯罪行為。但,事實往往并非如此。
動態 | 前CFTC主席加入律師事務所,將繼續推動數字美元發展:金色財經報道,被稱為“加密爸爸”的前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主席J. Christopher Giancarlo周一宣布,將加入Willkie Farr&Gallagher律師事務所,擔任高級律師。Giancarlo在電子郵件中表示,他計劃繼續倡導數字美元的發展。據悉,自離開CFTC以來,Giancarlo加入了數字商會擔任顧問,還擔任了美國金融交易所(Ameribor and Ameribor Futures)的董事會成員。在他與該機構合作期間,Giancarlo呼吁對加密貨幣領域采取輕觸式監管方法,同時在國會作證,并贏得了業界參與者的好評。[2019/12/3]
一、奈雪發幣是否合法
聲音 | 律師觀點:評估數字資產是否為證券需要對事實進行高度密集的分析:美國政府執法辯護和證券訴訟律師Jake Chervinsky發推表示,要評估數字資產是否為證券,需要對事實進行高度密集的分析,并對許多復雜因素和策略目標進行細微的定性平衡,這項工作想要以“五分制”完成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希望看到加密評級委員會展示其工作。[2019/10/1]
元宇宙的很多同學都是從區塊鏈行業過來的,聽到發幣,第一時間都會想到2017年的《關于防范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以下簡稱《94公告》)或2021年的《關于進一步防范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以下簡稱《924通知》)等文件。
聲音 | 美國政府執法辯護律師:與此前被指控的1Broker相比 BitMEX風險更小:有推特網友發推文,將此前遭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和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指控的經紀商1Broker與BitMEX作比較稱,CFTC指控和調查BitMEX一點也不奇怪。對此,美國政府執法辯護和證券訴訟律師Jake Chervinsky發推回應稱,正確的對比應該是:1.1Broker曾向美國用戶征集比特幣掉期交易買賣;2.1Broker提供基于證券的美國股票掉期交易,這是屬于SEC的管轄領域。(所以與1Broker面臨的狀況相比)BitMEX風險更小,但小多少不知道。《幣世界》注:2018年9月,SEC對1Broker提起訴訟,指控涉及利用比特幣融資基于證券的掉期交易。CFTC指控其未登記而非法向美國居民提供場外交易。隨后2019年3月,1Broker稱與SEC及CFTC達成和解協議。[2019/7/21]
但不論是《94公告》還是《924通知》,其側重點都是“非法融資”、“詐騙”等違法犯罪行為,而并非單純的發幣行為。截至目前,也并沒有任何一部法律規定說“發幣”這個行為本身就是違法犯罪行為。
動態 | 亦來云律師函:媒體爆料陳榕、韓峰等人被捕為惡意虛假信息,保留采取法律行動的權利:今日,亦來云發布律師函稱,成都鏈一網絡科技有限公司運營的網站未經核實,擅自登載“根據BTC123用戶爆料,部、中央追逃辦、上海國資委聯合美國FBI將對亦來云ELA陳榕、韓峰等人于中美兩地實施抓捕”等惡意虛假信息。保留就此事件進一步采取法律行動的權利。[2018/11/2]
要搞明白這個問題,首先要搞懂什么是虛擬貨幣,關于虛擬貨幣、法幣、數字貨幣、Q幣的區別,郭律師之前發過相關內容,大家可以往前翻一翻。總的來說,Q幣也屬于虛擬貨幣,很明顯再發一個Q幣也是合法的。關于發幣不違法的內容,郭律師去年的時候發過一篇文章《國內并未絕對禁止新發虛擬貨幣,是給元宇宙留的口?》進行過簡要的論證。感興趣的同學可以往前翻閱一下。
回到“奈雪幣”。從奈雪發幣的方案來看,奈雪幣的獲得途徑目前只有通過消費獲得,而奈雪幣也未開通交易或轉贈等涉及二級市場的功能。同時,奈雪幣也不可兌換人民幣或其他虛擬貨幣,而是僅可兌換奈雪店內的消費券或部分實物商品。這一行為其實和“京豆”等積分并無本質區別。
因此,奈雪此次雖然有發幣行為,但并沒有以此進行“融資”或虛構事實進行“詐騙”等違法犯罪行為。
二、奈雪幣的法律紅線在哪
奈雪幣的發行雖然并不必然違法, 但如果奈雪利用奈雪幣實施了以下行為,則可能涉嫌違法犯罪:
1.非法集資。如果奈雪利用奈雪幣進行增發增派、操縱價格等行為,變相地進行非法集資則涉嫌違法犯罪。變相集資從一個點上就可以大致判斷,那就是客戶獲得奈雪幣的目的,到底是為了喝完奶茶順帶獲得一些消費積分,還是為了奈雪幣所獲得的收益而大量的購買奶茶。
2.提供奈雪幣的交易場所。包括可開放奈雪幣的二級市場交易、兌換法幣或其他虛擬幣等功能都屬于提供交易場所。虛擬貨幣的發行本身是不違法的,但為虛擬貨幣兌換法幣或兌換其他虛擬貨幣提供場所的行為則是違法的。
3.利用奈雪幣從事非法金融活動。金融圈有句話,一只腳踏入金融圈,另一只腳就已經邁入了監獄。虛擬貨幣之所以被國家打壓,主要原因之一也正是因為它的金融屬性過重。一旦將虛擬貨幣用于金融活動,都需要謹慎從事。而奈雪在發布奈雪幣的同時,還推出了虛擬股票的玩法、甚至還開了杠桿,這一點表面看起來沒有太大的風險,但如果運用不當,則有可能涉嫌開設賭場等刑事風險。
總結
早在幾年前,郭律師就曾提到過虛擬幣和積分經濟是一脈相承的,虛擬幣可以是積分的升級版,也可以帶來更多的商業創新和市場活力。但就像虛擬幣一樣,積分本身也是游走在灰色地帶的。總而言之,互聯網發展的速度太快,信息大爆炸的年代,法律的滯后性就變得尤為明顯了。
作者簡介:郭志浩律師,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師事務所合伙人。現任深圳區塊鏈協會法律專委會執行主任、區塊鏈應用操作員職稱考試命題人、中國法學會成員、大學客座教授、省法治教育研究會理事、盈科深圳法律科技委副主任等。曾辦理國內眾多重大敏感類案件,并成功進行數起無罪辯護,為多家知名上市企業的商業難題提供法律解決方案。其經典案例已編入中國法律出版社《辯策》《盈論》等著作。多次受邀《中國產經新聞》《民主與法治》《中國經營報》等國家級期刊采訪,深圳特區報、廣州日報、浙江日報、南方都市報、財經雜志、財經鏈新、時代財經、界面新聞、天目新聞、鳳凰新聞、金色財經、金融界等多家知名媒體均有相關報道。
USDC 比 USDT 更容易贖回,USDT 有可能出現資不抵債的情況。撰文:Matt Ranger編譯:Block uniocrn距離我上次寫關于 Tether 的文章已經一年多了.
1900/1/1 0:00:00為什么OpenSea和Magic Eden的用戶體驗基本相同(首頁是發現頁,藏品頁左側有簡明線性索引條,相同的搜索展示等等)?或者,換句話說.
1900/1/1 0:00:00去年以來,資本市場上的元宇宙概念火了。熱潮之下,不少金融機構躍躍欲試。據區塊鏈日報記者不完全統計,截至目前包括銀行、券商、保險在內的19家機構都試水了元宇宙.
1900/1/1 0:00:00一段時間以來,區塊鏈領域一直在兜售 Web3 田園詩的承諾,以及它將如何徹底改革現有的互聯網,圍繞太多登錄憑據、安全性、可訪問性和內容審核的問題都困擾著當今的互聯網.
1900/1/1 0:00:00熊市是加密生命周期的一部分,它們是不可避免的。這對我們所有人來說都是一段艱難的時期,但重要的是不要氣餒,專注于它給我們帶來的機會.
1900/1/1 0:00:00根據最新的 DappRadar 和 BGA Games 報告,4 月份區塊鏈游戲活動創下歷史新高。游戲 dapp 吸引了超過 120 萬個新的活躍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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