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幣圈又熱鬧了,“比特幣被我國法律認可”的言論一度刷屏。
不禁想起,去年10月國家鼓勵發展區塊鏈技術。那一天的幣圈,人心振奮吶。
一切的YY ,源自上海一中法院的一起關于比特幣的財產損害糾紛案。
基本案情
2018年6月12日21時30分許,嚴冬、呂芳、張飛、傅云(馬來西亞國籍)至皮特(美國籍)和妻子王曉麗的住處,毆打和威脅皮特、王曉麗,迫使二人將持有的18.88個比特幣、6,466個天空幣轉入嚴冬等人指定的賬戶內。
嚴冬等四人被刑事處罰,并承諾自愿返還從皮特、王曉麗處獲取的比特幣及天空幣。然而,只是一張空頭支票。皮特、王曉麗將嚴冬等人告上法庭,請求返還比特幣及天空幣。
億萬富翁Paul Tudor Jones:美國監管環境對比特幣不友好導致其吸引力已下降:5月16日消息,對沖基金經理、億萬富翁Paul Tudor Jones表示,由于美國監管形勢變得不友好,比特幣的吸引力已經下降。他預計未來通貨膨脹率將會降低,也將成為加密貨幣的不利因素。
Paul Tudor Jones在CNBC的Squawk Box節目中,“比特幣有一個真正的問題,因為在美國,整個監管機構在反對它。”
據此前報道,Paul Tudor Jones表示,他的投資組合中總是會保留少量比特幣。[2023/5/16 15:04:48]
一審法院判決嚴冬等四人共同返還皮特、王曉麗比特幣18.88個、天空幣6,466個,若不能返還,則根據加密貨幣行情網站CoinMarketCap.com 2018年6月12日公布的比特幣、天空幣交易收盤價及當日美元牌價,比特幣按每個42,206.75元、天空幣按每個80.34元賠償。
聲音 | 比特幣安全專家:比特幣礦工平均來看仍在盈利:據coingape報道,比特幣安全專家和支持者Andreas M. Antonopolous指出,比特幣礦工平均來看仍在盈利。他也承認,一些礦工將承擔風險,在虧損之下挖掘并期待未來價格上漲,這對小規模的礦工來說有用。Antonopolous稱,礦工的動態利潤率隨著時間的推移不斷變化。因此,最新的和管理較好的礦場將繼續盈利。[2019/4/12]
嚴冬等四人不服上訴。二審中,皮特、王曉麗自愿放棄追索天空幣,但堅持追索比特幣。二審法院對一審判決中天空幣的相關內容予以相應變更,其他判決內容予以維持。
——上海一中法院
比特幣終獲法律認可?
看完判決,先劃重點。1、認可了比特幣的虛擬財產的法律地位;2、不合法手段獲取比特幣的,應依法返還或者折價賠償。
動態 | 法國反歐元藝術家接受比特幣捐款:據bitcoinexchangeguide消息,法國街頭藝術正以反歐元的信息傳播,這些畫作的作者Pascal Boyart (PBOY)添加了一個比特幣二維碼來接受捐贈。支持比特幣的人一直在游行,反對該國的銀行體系,反對歐元,支持比特幣。[2019/3/20]
其實,這并不是一份新鮮的判決。早在2018年(注意,已經是94之后了),杭州互聯網法院認為比特幣具有“商品屬性”,可以作為商品被接受者依法使用貨幣購買。2019年,該法院又進一步,認為比特幣屬于網絡虛擬財產,應當受到法律保護。
19年的判決,其實和本案原理類似。當時有媒體宣傳報道,但效果不佳。很重要的一個原因,原告敗訴了。而敗訴的根本原因是證據問題——原告舉證不利,并不是法律問題。正所謂“一白遮百丑一黑毀所有”,法院對比特幣的財產屬性的認可,生生的被敗訴的結果遮蓋了。
動態 | TEH因參與向公眾募集比特幣的欺詐計劃獲CFTC罰款:據cryptovest報道,本周一,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宣布被告TEH(The Entrepreneurs Headquarters )公司將需要支付超過190萬美元的民事罰款和賠償金。據報道,CFTC在發現該公司參與欺詐計劃向公眾募集比特幣后對其進行起訴。CFTC稱,被告承諾將比特幣轉換為法定貨幣,代表客戶投資于集合的投資工具,用于交易商品,但實際上卻挪用了資金。[2018/7/25]
如何理解所謂的“財產屬性”?1、它是民法上的概念,這一點很重要,需和其他法律領域作出區分。2、法律上要求具有價值性、稀缺性、可支配性。解釋起來略微復雜。對于普通公眾,為了方便理解,可以類比早年的Q幣、以及網絡游戲裝備等。3、基于這一財產屬性,合法持有都是受到法律保護的,也就是說,嚴禁任何人使用非法手段侵犯合法持有人的權利。
Athena Bitcoin為其所有ATM提供比特幣現金支持:\t\t\t\t \t\t\t\t美國知名運營商Athena Bitcoin將比特幣現金支持添加到他們的機器中。該公司還運營一些雙向機器,這意味著用戶可以將比特幣現金轉換回法定貨幣。現在兩種貨幣都擺在桌面上,并且可以選擇將BCH轉換為即時命令,Athena Bitcoin是首批以這種方式整合兩種版本比特幣的美國比特幣ATM主要運營商之一,其他人是否會跟隨還有待觀察。[2018/2/19]
總而言之,無論94前,亦或94后,我國法律法規從未禁止比特幣的合法持有,對其作為虛擬財產、商品屬性及對應產生的財產權益更是予以了肯定。
為什么官方甚少提及此觀點?凡事都有兩面性,怕公眾偏聽偏信,盲目入市忽視風險。
再次提個醒,別著急關,請耐心看完。一知半解,易聽風就是雨,下回再碰到,又會犯糊涂。
虛擬財產 ≠ 貨幣
94之后,監管風向從未變過。每次幣圈輿論風向的大起大落,都只說明一個問題——公眾對“比特幣”的認知不全面不透徹。
準確的說,涉及3大誤區——1、談到發展區塊鏈,就是支持比特幣;2、談到虛擬貨幣風險,就是完全不認可比特幣;3、談到發展數字貨幣,就是比特幣有前景。顯然,這3個觀點都是錯誤的。
幣圈普通公眾,最核心的誤區,還是第2點,即認為比特幣是完全非法的存在。這個觀念,真是深入人心。舉個例子,平日會和一些資深法律同行交流,他們不了解幣圈,幾乎都是“談比特幣色變”,直呼非法。試想,如若完全非法,火小律作為一名司法機關離職人員,豈不是莫名給自己挖坑呢?!
為什么會產生這樣的誤解?主要原因,還在于國家屢屢發文,謹防比特幣各類風險,又嚴禁金融機構等開展與代幣發行融資交易相關的業務。幣圈割韭菜慘案不斷爆出,平臺方獲刑,導致很多人不明就里的認為一切和比特幣沾邊的就是非法的。
作為幣圈韭菜,必須看清國家打擊的是什么?背后的核心意義是什么?我國嚴禁ICO及類ICO集資行為,其背后核心意義在于——我國始終否認比特幣的貨幣屬性。什么意思?比特幣不能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也就是說,不能作為貨幣消費購買商品、也不能和人民幣依法兌換等。法定的數字貨幣只能是央行將來發行的DC/EP,任何威脅到人民幣主權貨幣地位的,都是不被認可的。
總結而言,在金融領域,比特幣的政策風險、法律風險還是很高的。
幣幣交易,合法么?
回答這個問題,得先從一個比較有意思的內容說起,二審法院官宣中,有一段看似不那么重要的話,被特別標黑加粗了。為什么?
(注:圖片來自上海一中法院微信號)
法院在重申國家政策,一個一直沒有變過的政策。截至目前,我國嚴禁任何平臺及機構從事法定貨幣與代幣、“虛擬貨幣”相互之間的兌換業務,或者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方買賣代幣或“虛擬貨幣”,或者為代幣或“虛擬貨幣”提供定價、信息中介等服務。
也就是說,原則上不支持比特幣與人民幣之間的價值轉換。既如此,為什么又判決相應的折價賠償金?舉個例子,A問B借一艘船出海,結果船沉了,沒法還,只能換其他等價物品代償。但怎么確定價格?畢竟船沉了,沒法官方估價,只能靠雙方認可的其他方式了。此處的折價賠償,可以理解為一份新的協議,只有在無法原物歸還的情況下,才能執行。從法律上論,某種程度上實現了新的變通,但基于很多前提條件,不一一說了。
還有一個問題值得思考。為什么一審判決支持的情況下,皮特會在二審中放棄天空幣的索償呢?涉案天空幣約50余萬元,金額不小。可能的原因,不多說了,留給喜歡動腦的朋友想想。
最后,還是那句,幣圈的法律仍屬于半朦朧狀態,很多問題牽扯甚廣,也取決于不同地區司法機關對虛擬貨幣的認知程度。“牽一發動全身”,看似類似的案件,即使抄作業,也可能抄出截然不同的答案。建議有問題,先咨詢專業人士的意見,再行動不遲。
原文標題:虛擬貨幣 || 上海法院判決,法律保護比特幣的合法持有
(公園里的小徑,梵高) 前言:本文提出從開放金融發展的角度看,并非所有經濟帶寬都有同等的重要性。其中ETH和BTC是完全無須信任的經濟帶寬,它們有無須信任的發行和無須信任的結算.
1900/1/1 0:00:00據歐科云鏈OKLink數據顯示,比特幣已于北京時間5月12日03:23在區塊高度630000完成區塊獎勵減半,播報方為AntPool,區塊獎勵已從12.5BTC減半至6.25BTC.
1900/1/1 0:00:00金色財經 區塊鏈5月4日訊 “澳本聰”克雷格·賴特(Craig Wright)涉嫌比特幣數十億美元的訴訟結果即將水落石出.
1900/1/1 0:00:00近日,央行數字貨幣的推進有提速之勢。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易綱日前表示,央行數字貨幣項目已取得較大進展.
1900/1/1 0:00:00金色財經訊,5月5日,委內瑞拉政府石油公司以維護區塊鏈為由關閉了Petro,有消息稱石油幣在維護當天進行了硬分叉或鏈分裂(Chain Split).
1900/1/1 0:00:00北京時間5月12日凌晨3點23分,高度為63萬的比特幣區塊被螞蟻礦池(AntPool)挖出,四年一度的減半盛事落下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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