颯姐團隊今天就為大家詳解該起案件,至于監管重心在何處則由大家“自由心證”。
關注海外虛擬資產圈的伙伴們一定還記得,某安被訴已經不是第一次了。
從今年初開始,在美國展業的各大加密資產交易平臺就開始密集被查被訴,作為加密巨頭的某安自然首當其沖。美國當地時間3月27日,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就已經向芝加哥聯邦法院起訴了某安及其首席執行官兼創始人趙某(以下簡稱“CZ”)。CFTC指控某安及CZ(1)未合法注冊即向美國公民提供受規管的產品或服務;(2)實施了虛假合規以實現監管套利。感興趣的伙伴可以參見颯姐團隊這篇文章從“某安”被起訴事件,看看加密資產在美國有多難混的詳細分析。
三個月后,SEC剛剛從另一家頭部虛擬資產交易平臺的調查案件中騰出手來,就立刻對某安提起訴訟,這究竟是爭分奪秒地保護消費者權益還是分毫不讓的管轄權之爭,目前難下定論。颯姐團隊今天就為大家詳解該起案件,至于監管重心在何處則由大家“自由心證”。
此次SEC起訴的主體主要有四個,分別是某安主體Binance Holdings Limited,以及兩家專門用于經營某安美國業務的實體BAM Trading ServicesInc.和 BAM Management US Holdings Inc.最后就是某安的實控人,大家熟悉的CZ。
Gensler:SEC正在努力保護投資者免受炒作和欺詐者的侵害:金色財經報道,Gary Gensler表示,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正在努力保護投資者免受炒作和欺詐者的侵害。這取決于人們想投資什么。然而,法律明確規定,服務提供商必須充分披露他們的產品和服務,如果沒有適當的披露,投資者只是在追逐某些東西,這在一個充滿炒作和欺詐者的行業中變得更糟。我們必須證明的是,數字貨幣是證券,他們應該正確注冊并擁有防止欺詐、操縱交易所、經紀人等的規則手冊,我們對此非常有信心。[2023/6/7 21:20:51]
颯姐團隊整理了長達數百頁的SEC起訴文件,為大家解析出本案如下三個要點:
SEC首先認為,某安在CZ的指揮和控制下,故意未按照美國《1933年證券法》及《1934年證券交易法》的要求向證券交易委員會注冊的情況下,在自有平臺上向美國公眾非法提供:(1)交易所;(2)證券經紀交易商;(3)清算機構。旨在逃避美國保護投資者和金融消費市場的關鍵監管監督措施。
某安和兩家專營美國業務的BAM系實體非法向美國公眾提供了未經注冊的證券金融產品(提供具有高風險的加密資產證券),例如某安自己發行的BNB、BUSD,以及旗下眾多的具有金融產品性質的“理財”產品。SEC認為此舉剝奪了投資者獲得的準確、實質性信息的權利,使得投資者在得不到有效信息披露的情況下投資高風險金融產品。
IIA與國會分享新的立法提案,以加強加密貨幣交易所的公司治理并保護投資者:金色財經報道,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 (IIA)與國會分享了一項立法提案旨在促進在美國運營的加密貨幣交易所。該立法與 IIA 總裁兼首席執行官Anthony Pugliese、CIA、CPA、CGMA、CITP 致美國參議院銀行、住房和城市事務委員會主席和高級成員的信一起分享,美國參議院農業、營養和林業委員會;美國眾議院金融服務委員會;和美國眾議院農業委員會。
擬議的立法是在IIA 的一封信之后提出的,該信呼吁國會在 FTX 崩潰后加強對加密貨幣交易所的公司治理以及該組織隨后的外展活動以幫助制定其政策建議。[2023/5/5 14:43:27]
SEC在起訴書中花費了大量筆墨分析某安及旗下公司、實控人CZ實施了虛假的合規計劃以實現監管套利的行為。在數條二級指控中,某安及其旗下公司和CZ有意地實施了虛假陳述(并借此獲得了大約2億美元的投資款,創造了數十億美元的交易)、幫助高凈值用戶“突破合規管制”、用戶資金混同、操縱證券市場(洗售交易)等。
IOSCO:可持續金融教育有助于保護投資者免受欺詐和洗綠風險:9月4日消息,國際證監會組織(IOSCO)董事會發布了一份報告,確定了可持續金融投資者教育的最新發展,以期加強投資者教育和保護,并支持這個不斷增長的金融市場的健康發展。
IOSCO散戶投資者委員會主席Pasquale Munafò表示:“可持續金融為本地和全球散戶投資者提供了新的機會。但至關重要的是,他們了解什么是可持續產品,以及其不同的機會和風險。該報告旨在提供實用的工具和信息來支持金融教育,但這是一項初步工作,因為可持續金融在全球范圍內繼續發展和創新。”
該報告描述了監管機構應考慮的教育活動,同時考慮到可持續金融和散戶投資者在其市場中的參與程度。
IOSCO董事會主席兼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首席執行官Ashley Alder表示:“金融教育是加強投資者保護的關鍵因素,它補充了證券業的政策、法規、監督和執法行動。監管機構可承諾支持可持續金融市場和產品的健全和適當發展。金融教育還增強了投資者在適當知情的基礎上參與可持續金融等創新金融市場的信心。”[2022/9/4 13:07:27]
在今年三月的CFTC訴某安案件中,CFTC主要指控了某安兩條“罪狀”:
美國財長:BTC是高度投機資產 監管其交易機構保護投資者很重要:2月19日消息,美國財長耶倫表示,比特幣是高度投機的資產。她指出,近年來比特幣的波動性很高。當被問及是否認為需要監管時,耶倫說,任何行動都必須與保護投資者有關。她稱,我認為重要的是確保不要將其用作引發交易的手段,并確保投資者受到保護。因此,監管比特幣交易機構,確保它們遵守自己的監管責任,我認為當然很重要。(CNBC)[2021/2/19 17:28:40]
CFTC認為某安未在CFTC注冊為可以收取期貨傭金的商家、指定的合約市場或互換合約執行機構的情況下,直接向美國公眾提供期貨交易以及“非法的場外商品期權”屬于違反美國《商品交易法》的行為。同時CFTC認為某安還有監管不力導致的反洗錢義務未履行到位,洗售交易頻繁等情況。
某安主動“指導”了部分客戶利用VPN等科學上網工具掩蓋了自身真實所在位置,隨后允許這類身份和所在地不明的客戶在某安平臺正常交易。
如果我們對比二者的指控內容可以發現,太陽底下沒有新鮮事,兩案其實高度相似。一直以來,美國在金融監管領域采取了分散式監管的策略,將金融產品區分為證券和大宗期貨商品兩個大類,進行分部門式監管。由SEC監管構成“證券”類金融產品;而由CFTC負責監管商品期貨等用于投資目的的“商品”貿易。在百年前的傳統金融時代,這是一個行之有效且能夠提高監管有效性的設置,但在虛擬資產用途愈加廣泛且具有多種屬性的當今時代,卻引發了美國金融監管機構的沖突與矛盾,在“不可能三角”的監管利益沖突下,出現了監管職權分配失當的現象,最終產生了由企業買單的矛盾和沖突。
不列顛哥倫比亞省證券委員會發布投資者小心名單 用以保護投資者:不列顛哥倫比亞省證券委員會(BCSC)稱ICO或初始令牌發行(ITO)的數字貨幣數量有所增加。BCSC通過發布投資小心名單來幫助保護投資者,該名單列出了在不列顛哥倫比亞省推廣的未注冊ICO項目。[2018/5/18]
實際上,美國金融監管沖突及兩個訴訟案的核心還是在于:虛擬貨幣的法律性質究竟為何?
從CETC的角度來說,根據美國《商品交易法》美國《商品交易法》第1a(9)節之規定,“商品”一詞是指小麥,棉花,大米,玉米,燕麥,大麥,黑麥,亞麻籽等等所有其他商品和物品;以及除了洋蔥和電影票房收據(或與此類收入相關的任何指標、衡量標準、價值或數據)以及目前或將來處理未來交付合同的所有服務、權利和利益(電影票房收據或與此類收據相關的任何索引、度量、價值或數據除外)。這種列舉+概括的立法式,賦予了CFTC極為廣闊的“解釋”空間,一切只要符合其立法概括標準的,都可以被視為“商品”而成為應受CFTC規管的對象。
而從SEC的角度來說,判斷一項投資是否屬于“證券”的標準則更加清晰明了:只要符合“豪威測試”標準的投資即可視為“證券”受到SEC規管。豪威測試源自著名的SEC訴W.J. Howey公司案(SEC v. W.J. Howey Co.),法院通過判例明確了四個測試要件:(1)是否為金錢(money)投資;(2)是否投資期待利益(profits)的產生;(3)該投資是針對特定事業(common enterprise)的;以及(4)利益的產生源自發行人或第三人的努力而非購買者本人。同時符合以上四個要件即可成為“證券”。
近年來,由于虛擬貨幣性質的不明,CFTC和SEC正在迅速地通過對包括虛擬貨幣交易平臺、加密友好銀行等各類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提起訴訟,以判例的形式在監管范圍上跑馬圈地。CFTC通過MyBigCoinPay案、Mcdonnell案等明確了虛擬貨幣的“商品”性質以確立自身的管轄權基礎。而SEC也動作麻利,早在2017年7月在對一個DAO組織的調查報告中,就明確:通過分布式賬本或區塊鏈技術進行的首次虛擬貨幣發行(ICO)行為將可能構成美國證券法下的證券發行行為。2020 年12月SEC更是直接以當年的虛擬資產巨頭之一瑞波公司(Ripple Labs)開刀,以其未進行證券注冊、擅自發行虛擬資產瑞波幣為由,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
截至目前,虛擬貨幣及其他虛擬資產的法律性質依然是法學理論研究及司法實踐的爭議焦點之一,尚未有權威觀點出現。颯姐援引某虛擬貨幣公司高管名言:“在美國,虛擬貨幣的性質為何,取決于你什么時間、什么地點以及向什么人發問。”
在該起訴訟案件中,SEC 提出了以下幾項訴訟請求:
1. 永久性禁止某安的違法經營行為;
2. 關停和取締某安及其旗下實體、實控人CZ從事相關非法業務的州際貿易渠道;
3. 某安退還經營非法業務獲得的利潤并支付相應的預期利息;
4. 對某安處以罰款;
5. 采取適當或必要以保護投資者利益為目的的救濟措施。
根據某安在2019年發布的報告,其在美國境內約有147萬名活躍用戶,有約3500名高凈值VIP用戶,VIP用戶們提供了60%的虛擬資產流動性。又據彭博社消息,某安2022年實際上約有80%的業務量在美國,可以說美國已經成為了某安不可脫離的重要經營地。
而SEC在該起訴訟案件中還對某安的整體經營模式進行了嚴厲地否定,颯姐團隊認為,一旦法院對以某安為代表的該等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常見經營模式作出否定性評價,將會對美國整體的Web3行業發展產生嚴重的消極影響。這就導致某安被迫“迎戰”SEC,投入大量資源以應對該起訴訟案件。換言之,某安這次已經走到了輸不起的地步,而美國的Web3行業似乎也整體步入一個前途未卜的境地。
回看2022年6月,彼時雖然經歷了虛擬資產圈黑5月事件,但美國民主黨參議員 Kirsten Gillibrand和共和黨參議員Cynthia Lummis仍然信心滿滿的聯合提出了一項跨黨派、具有里程碑意義的《負責任金融創新法案》(Lummis-Gillibrand Responsible Financial Innovation Act)。在該法案的草案中我們可以清晰地看到對SEC和CFTC的管轄權劃分、穩定幣監管、數字資產銀行業務、數字資產的稅收待遇等核心問題的妥善安排。兩位參議員明確,將以該法案為不斷虛擬資產行業提供確定性規范指引,以最終確保Web3革命發生在美國。
但可惜的是,該法案雷聲大過雨點,遲遲未出臺的法案和激增的監管調查和訴訟反而徒增Web3行業疑慮。Web3革命是否還會發生在美國?或者說監管機構還想不想要Web3革命發生在美國?將是SEC等一眾監管機構亟待厘清的問題。
颯姐團隊也注意到,美國對虛擬資產的監管措施也并非在多年來毫無進步,監管目標的法律性質明確是擬定監管規范及達成監管有效的前提。今年5月19日,在《負責任金融創新法案》“難產”的當下,共和黨眾議院多數黨黨鞭Tom Emmer與Darren Soto議員聯合提出了一項《證券明確性法案》(Securities Clarity Act),該法案旨在澄清虛擬資產的監管分類,為創新者提供確定性,并為監管者明確管轄邊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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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英偉達發布第一季度業績報告,營收71.9 億美元,超出市場預期的65.2 億美元,毛利率64.6% ,調整后每股收益1.09 美元.
1900/1/1 0:00:00作者:Bill Hughes;編譯:吳說區塊鏈周四,一個消息在加密貨幣 Twitter,Slack,Discord 和 Telegram 等社交平臺上迅速傳播開來.
1900/1/1 0:00:00在SEC起訴X安之后,最新的消息是X安美國交易所的資產被凍結了,相關監管機構要求X安必須在一定時間內歸還美國用戶的資產.
1900/1/1 0:00:00本文參考:Alessandro Adami《European Commission looks to the future and proposes development of Web4 te.
1900/1/1 0:00:00作者:Louround_,來源:Twitter@Louround;編譯:Yvonne,MarsBit為什么我相信在下一輪牛市中,比特幣將達到10萬至20萬美元.
1900/1/1 0:00:00作者:Lisa A.,Taiko Labs;翻譯:金色財經xiaozou本文將從rollup角度探討不同L2跨鏈消息傳遞方法,著重探討無需信任的跨鏈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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