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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FT:對話肖颯:NFT合規八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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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以來,全球范圍內NFT持續火熱。

一方面,國際巨頭企業爭相入局:全球支付巨頭Visa宣布以15萬美元購買并收藏NFT數字藝術品CryptoPunks;Facebook高管表示正在考慮推出數字錢包的同時構建NFT功能。

另一方面,NFT交易價格也在不斷刷新紀錄:一幅虛擬的石頭畫像在8月23日以400枚以太坊的價格售出,創下了NFT藝術品系列EtherRock的最新價格紀錄;一幅僵尸CryptoPunk作品在8月24日以1600枚以太坊的價格售出,創下了該組作品第四高的成交紀錄。

這一原本小眾的幣圈內產物,正越來越受到更廣范圍的普通投資者關注,中國的NFT市場亦在快速發酵。

但作為一個新的事物,它在定義、監管、法律方面依然都存在一定的模糊或者空白。近日,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獨家對話大成律師事務所合伙人、中國社會科學院產業金融研究基地特約研究員、中國銀行法學會理事肖颯律師,展開了解讀NFT的合規八問。

一問:你曾經提過,NFT似乎是中國法項下最有可能合規開展的涉通證業務,各方寄予厚望,但是從法律層面來說,NFT到底是什么?它是虛擬資產嗎?有金融屬性嗎?它受到法律的保護嗎?

肖颯:NFT在中國法項下其實是一種權利的憑證,它不一定屬于某種權利,它可能是一種物權、債權或者一種其他權利的憑證。

對于NFT是否能夠賦有物權屬性的問題,目前從NFT的實踐看,大部分人都不愿意承認其具有物權屬性,主要原因在于若認定為物權,法律對于虛擬商品的認定和管控更周嚴。如果NFT具備物權屬性,那么在一些情況下,一些文化類的NFT將難以實現。例如當獲得一個音樂NFT或者皮膚NFT,可能其權限只限于播放音樂或者展示皮膚,但是我們無法擁有其自身的版權即著作權。

美眾議員:將繼續就如何將數字資產納入監管框架與金融服務委員會進行對話:金色財經報道,美國眾議員Don Beyer(非委員會成員)發表了一份聲明,贊賞了金融服務委員會今天舉行的聽證會,并提到了他關于加密貨幣監管的法案。他說:“我的全面數字資產立法是針對這些努力的絕佳起點。我期待與主席Maxine Waters和委員會其他成員繼續就國會如何將數字資產納入監管框架進行對話,這是行業和監管機構一直以來越來越強調的需求。[2021/12/9 13:00:06]

總而言之,對于NFT其自身的法律性質,仍存在爭議;但是對于NFT是一種權利的憑證,目前沒有爭議。

二問:你曾經從數字出版的角度解讀過NFT,那么NFT構成數字出版嗎?是否因為區塊鏈的去中心化和不可篡改性,NFT將不存在侵權的煩惱?是否存在合規風險?

肖颯:在數字出版方面,國家法律對其有相關規定和標準。由于NFT不同的發行方在NFT的發行數量上各不相同,NFT與數字出版之間的關系是不穩定的。數字出版指的是用數字技術對NFT內容進行編輯或加工,再復制,然后將其以復制品的方式進行發行。

但是在NFT領域,可能存在一份NFT或者只有很少份數的情況,那么是否可以稱其為發行,是否在向公眾公開發售這樣的公眾產品,都存在著一些爭議。

需要特別說明的是,法律不是萬能的,且有時候是滯后的,技術反而先行于法律。目前NFT是否構成數字出版還未有明確答案,但如果該類NFT的發行數量較多,并符合相應的法律要求,那么它可能可以歸屬于數字發行。但是目前來看,很多NFT還達不到數字發行的程度或者標準。

幣信對話Nic Carter:穩定幣將繼續增長 但可能會面臨打擊:幣信全球商務拓展總監在幣信直播間對話Coin Metrics創始人Nic Carter,探討穩定幣的發展生態。Nic Carter表示:我認為穩定幣將繼續增長, 除非他們在美國或者歐盟被限制。美元為美國的戰略地位提供了很多價值, 美元通過SWIFT的體系保持在金融系統的中心地位。約97%的穩定幣用美元計價并沒有對美國有利,未來會有很多以美元計價的穩定幣不受美國控制。但這對消費者有利,因為全球許多人都希望無摩擦地獲取美元。我認為未來會有一種打擊嘗試,FinCEN或其他政府機構試圖干涉市場上的主要穩定幣,這些穩定幣能不能證明他們的抗打擊能力,對投資者來說會是一個主要關注的問題。[2020/7/3]

三問:某種程度來說,NFT與ICO同根,但ICO在我國監管體系中是被明確叫停的,NFT是一個新事物,隨著它的發展,NFT是否有ICO化的可能?有哪些法律風險?

肖颯:2017年9月,我國出臺了相關文件,其對ICO自身的非法公開融資的性質進行定性。當時P2P行業某種程度上啟蒙了中國民眾的金融意識,人們開始思考怎么利用自身盈余的錢進行投資,甚至存在一些盲目行為,也發生了一些非法集資案件或風險事件。當時的ICO是仿造IPO,即項目方發一個白皮書,就可以在社會上得到融資,但同時也存在一個問題,即普通購買人實際上對此項目本身或者對ICO并不了解,但又有欲望投資,此時就可能引發一些金融風險。所以當時監管部門就及時對ICO自身的非法公開融資的性質進行定性。

動態 | 南澳政府嘗試區塊鏈解決方案 使電子監管網絡運營商進行轉賬對話:據ItNews報道,南澳政府正在研究利用區塊鏈技術創造出一種解決方案,讓不同的電子監管網絡運營商(ELNOs)在轉賬時進行對話,對話場景如“土地所有權交易的準備和遞交、資金轉移等”。南澳政府規劃、運輸和基礎設施部(DPTI)已呼吁要求了解該技術的“可操作性”,以解決新ELNOs進入該州后將出現的問題。[2019/10/10]

但回到NFT,NFT其自身具有不可分性,不同于ICO以往可以等額分份,進而向社會公眾售賣,后者的法律風險會更嚴重一點。NFT只是某一個數字產品,其自身性質導致它的金融屬性比其他通證項目的金融屬性要弱得多,所以它作為一種商品進行流轉的可能性就會更大。此外,從一個普通商品到金融產品,是需要有一個演化過程的。NFT金融屬性偏低,同時又是虛擬商品,某種程度上它又能促進文化產業發展,未來監管機構是否要保留它,需要權衡和智慧。

四問:NFT交易所的合規性與合法性是目前市場存疑的重點,NFT平臺提供的服務如何定性?在中國開展NFT交易所的合規與法律風險在哪?

肖颯:目前對于NFT而言,并不建議對其建立一個二級市場或一個類似二級市場的交易所。在法律層面,如果只是單純地鑄造NFT,讓其成為虛擬商品,并被其粉絲或者藝術收藏家收藏,都是合法允許的。

但是如果對NFT進行二次交易或多次交易,則可能會變成炒作,最終可能會把一個產品的價值炒作提到很高,而其本身實際的文化和商業價值較低,進而引發相應的金融安全問題。

聲音 | 環球時報:美國憑libra獲得優勢中國監管機構有必要進行更多對話:6月25日,《環球時報》英文版針對Facebook加密貨幣Libra,發表題為“全球數字貨幣競爭時代,中國不能缺席”的評論文章。文章指出,Facebook發行數字貨幣Libra后,便擁有了為全球27億人發行貨幣的鑄幣權,成為數字經濟中獨立的“央行”。為緩解由此而來的監管壓力,Facebook可能會與美國監管機構達成協議。協議一旦達成,Libra將成為美元在全球數字經濟中的實際代表。美國憑借Libra在數字經濟競爭中獲得顯著的先發優勢,他國政府將很難阻止Libra在數字經濟中的滲透。中國也不例外。

《環球時報》認為,中國必須參與這一輪數字經濟競爭。“隨著全球數字經濟競爭時代的到來,中國產業和監管機構都有必要就數字貨幣進行更多對話,理解甚至是鼓勵數字貨幣。否則,中國有可能會在新的金融格局中落后。”[2019/6/26]

所以如果建立具有金融性質的交易所,包括有省級資質的一些交易所來進行NFT交易,其實在目前法律上都是相對負面的評價。

如果民間自發組織交易所,那么它的法律性質肯定為負向,即違法,可能造成嚴重的法律后果。甚至該行為在一定程度上可能觸發《刑法》第266條構成詐騙罪,或觸犯《刑法》第225條構成非法經營罪。

所以不要輕易嘗試NFT的二級市場以及對其反復炒作,也不能夠欺瞞消費者或誘使消費者購買,這些都容易觸犯法律,構成違法犯罪。

五問:反洗錢是NFT平臺難以繞過的法律義務。平臺要想合規經營應該怎么做?你有怎樣的建議?NFT交易所中國法項下有哪些解決路徑?

立陶宛央行已開始與商業銀行和虛擬貨幣交易員就他們對加密貨幣的態度進行對話:在加密貨幣問題上,立陶宛央行通常是保守的,它召集了來自銀行業的代表、虛擬貨幣交易員、與ICO有關的人士,以及立陶宛財政部和金融犯罪調查服務(FNTT)的官員。在最近的一次會議討論中,提到有必要讓銀行與那些實施了ICO或加密貨幣交易的人進行交流。“我們已經建立了一個對話框,它將引領我們向前走。”[2018/4/18]

肖颯:就今年而言,國家很重視反洗錢工作。對于反洗錢,其不僅存在于金融銀行業,一些特殊行業也要反洗錢,比如鑄造或持有NFT的場所。

NFT這類產品自身既屬于文化類產品,又與虛擬產品緊密掛鉤,因此其價值很容易被虛高,進而有些人容易通過這一途徑對其洗錢。

所以鑄造或者拍賣NFT的平臺場所需要注意,在一方面要做好KYC工作,對于客戶的實名認證要嚴格把控;另一方面也要完成好反洗錢工作,具體操作參照中國各銀行反洗錢相關策略;此外也可以購買一些反洗錢的外包技術;并且由于NFT業務其底層是區塊鏈技術,所以需要及時向網信或網安部門做好報備工作,報備NFT上線產品。在報備過程中也要自愿接受反洗錢考察,并且如果有需要,可以定時發報告給監管機構。

當然目前在法律層面,對于NFT的鑄造者、銷售者或拍賣者,他們尚未有反洗錢的特殊義務,但是為了防止后期出現問題,現在就應該及時完成自查自糾工作,自證清白。

六問:對大多數對NFT感興趣的投資人或者收藏家來說,要想獲得心儀的NFT很大可能要參與拍賣,尤其是網絡拍賣。那么對于NFT的網絡拍賣,是否存在合規和法律上的風險?藏家和加密藝術家應該如何一方面做到合法合規,另一方面也能很好地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肖颯:對于NFT的網絡拍賣,作為普通的參與者,首先應該了解網絡拍賣的相關規則、程序和條例,以及與拍賣相關的法律,這樣才能更好地參與其中。

其次,對經營方來說,網絡拍賣需要持牌經營。但由于其不是國家級牌照,想要獲得拍賣牌照目前不是很難。如果有投資者有意向做網絡拍賣,也可以在一些地方購買相關的拍賣牌照,或與網絡拍賣公司進行合作。

此外,標的物的合法合規性也很重要。可能有些標的物存在問題甚至違法,所以需要注意標的物是否合法合規。目前NFT沒有被劃入違禁品一類,所以NFT作為一種權利的憑證是可以被拍賣的。但是拍賣NFT時需要注意其內容,如果內容含有不當言論,或尺度介于藝術和之間,則需要特別注意。

目前在海外拍賣市場存在一些對女性很不尊重的NFT標的物,但是在國內開展拍賣時一定要注意界限,對標的物自身內容的審查要盡可能嚴格。

此外在做一些文創類NFT時,一些拍賣平臺在未提前與版權方溝通的情況下就直接拍賣,這會影響NFT權利歸屬,在后期也可能造成前后權利人矛盾。雖然目前尚未出現大型的相關訴訟,但是在未來可能會出現。

NFT的投資與銷售都較復雜,在未來NFT的實踐或司法實踐都可能出現一些糾紛或矛盾,當然未來司法解釋也可能會相應對其進行補充,參與者無需著急,且行且珍惜。

七問:在數字代幣的領域,消費者、投資人受到欺詐致使自身遭受損失的案例很多。NFT尚屬新事物,對于試圖進入這一領域的消費者或投資人,你有哪些建議幫助他們規避風險?

肖颯:對于試圖進入NFT領域的消費者或投資人,首先應該明確自身進入該領域的目的。目的是喜歡并愿意去收藏NFT的相關藏品,是為了炒作,還是為了支持自己喜歡的偶像或藝術家?作為消費者應該具有基本的理性消費意識,不要盲目支持。

目前該領域確實存在一些亂象,會令消費者受到詐騙,財產受到嚴重損失。因為對于文化類產品,不同人對于其價值的定義不同,可能存在較大價值落差。所以在新事物文化類產品出現時,其本身就存在虛高,加之炒作、欺騙等現象存在,該文化產品的價值就遠超過其本身實際價值,進而可能會使意圖投資的消費者受到較大的財產損失。

此外還可能存在組織領導傳銷的違法行為。有一部分人會利用NFT這類新事物在微信群等場所進行組織傳銷,比如利用一些幣圈老套路來進行詐騙,利用NFT的由頭,煽動消費者成為合伙人,將產品賣給下家,在人員上組成金字塔的結構等典型傳銷套路,需要警惕。

此外,在數字代幣這類領域也可能存在盜竊情況。一些黑客或者其平臺自身內部員工會有“偷幣”行為。

NFT作為以區塊鏈技術為底層技術的產品,并不能保證NFT自身未來一定前景光明。

目前對于NFT投資尚存在較多風險,如法律風險,操作風險等,所以需謹慎、量力而行。如果真的感興趣,可以嘗試一點,但不要輕易Allin。

八問:目前對于NFT其實在監管政策上還是空白,從過去區塊鏈領域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國外借鑒來看,對于這一領域的監管,你有怎樣的看法和建議?

肖颯:對于NFT的監管,未來可能是多頭監管,而不是單一機構監管。比如在反洗錢方面由金融監管機構;在數字代幣領域由網安部門或者是網信部門監管;對于涉及NFT其他屬性如金融外匯屬性,則可能由外匯管理相關監管單位進行監管。在中國目前有聯席會議制度,通過聯席會議將幾家監管方聚集在一起聯合執法,比如ICO當年是7家共同執法。此外,在地方上也可以由相關職權部門組成聯合執法隊伍,然后約談當地企業進行報備工作,并通過貓眼指數或Fintech等金融科技監管辦法進行實時了解。

相信對NFT的監管將是聯合執法,并且不是完全滯后的,而是在整個NFT發展事前、事中、事后都會了解并搜集信息,從法律到行政監管力度都較強。比如一些區塊鏈公司,它在國內的宣傳營銷信息會很快被監管機構抓取得知,會有工作人員及時跟區塊鏈公司聯系,詢問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約談該公司進行相應的報備工作等。

未來如果要從事NFT領域,一方面需要做到合法合規,另一方面需要衡量自己的資金實力,面對未知的金融風險能夠具備一定的化解能力。

從國外的監管實踐來看,由于中國法律和國外不同,對于ICO和token,國內法律認定的性質與英美法系國家對其定義為證券的性質不同。我國證券法并不承認非法定等額分份的東西就是證券,我們對比特幣這類的虛擬產品,對其定性就是特定的虛擬商品,并沒有證券定義。所以我們未來對NFT的監管機構也不會是SEC證券類機構,對于海外的監管意見國內可以做一些參考,但是它并不符合我國法律實際情況。目前允許對NFT先行先試,但是若出現問題還是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此外需要特別注意的是,不管其他國家和地區法律怎么規定,最終還要遵守中國內地法律。區塊鏈公司并非將主體設在國外或公司人員在國外,就不受國內法律制裁,無論主體是否在國內,一旦其侵害中國人民的人身財產等利益,中國法律就會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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