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消息,BC科技集團(863.HK)旗下OSL率先獲得香港證監會頒發的首個虛擬資產牌照(或稱數字資產牌照),牌照類型為第1類(證券交易)和第7類(提供自動化交易服務)受規管活動牌照。
根據香港證監會在2019年11月6日發出的《立場書》中明確指出,數字資產網上交易平臺如在平臺上提供至少一種的證券型代幣交易(STOs),則屬于證監會管轄范圍,須領有第1類(證券交易)和第7類(提供自動化交易服務)受規管活動牌照。
第1類受規管活動為證券交易,主要涉及為客戶提供股票及股票期權的買賣/經紀服務;為客戶買賣債券;為客戶買入/沽出互惠基金及單位信托基金配售及包銷證券。通常證券公司和投資咨詢公司會持有這個牌照。
香港證監會年報:虛擬資產期貨ETF促本港資產及財富管理業發展:金色財經報道,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昨日發布《資產及財富管理活動調查》的年度報告,去年香港管理資產規模為3.9萬億美元,并錄得110億美元的凈資金流入。
報告還披露香港資產及財富管理活動近期發展及前景,在“促進香港的資產及財富管理業發展”部分提到證監會去年列明通過期貨來投資虛擬資產的ETF規定且認可首批主要投資于在芝加哥商品交易所買賣的虛擬資產期貨ETF,當中包括全球首只以太幣期貨ETF及亞洲首只比特幣期貨ETF。
此外,香港證監會與投資者及理財教育委員會(投委會)已合作編制投資者教育材料,借以向公眾解釋這類創新ETF的主要特點及風險。[2023/8/6 16:20:59]
第7類受規管活動為提供自動化交易服務,搭建操作配對客戶買賣盤的電子交易平臺。
香港證監會:幣安旗下的任何實體均未獲得發牌或注冊:香港證監會發布有關不受規管的虛擬資產平臺的警告聲明稱,留意到幣安已在多個司法管轄區提供股票代幣的交易服務,并關注到這些服務亦可能有提供予香港投資者。證監會需明確指出,幣安集團旗下的任何實體均未獲得發牌或注冊以在香港進行“受規管活動”。
香港證監會法規執行部執行董事魏建新先生(Mr Thomas Atkinson)表示:“證監會絕不容忍任何違反證券法例的行為,并會毫不猶豫地在適當時對無牌平臺營運商采取執法行動。投資者應注意在不受規管的平臺上買賣虛擬資產的風險。若有關平臺終止運作、倒閉或遭黑客入侵,投資者可能會面臨損失在該平臺上持有的全部投資的風險。”(香港證監會官網)[2021/7/16 0:57:38]
申請1號牌照和7號牌照均需要兩名以上的機構負責人,具備相關的行業資格證書或相當的經驗;公司主體必須是香港公司,或在香港注冊的外國公司,同時配備相應的董事和負責人員等。
香港證監會:ICO風險大,不符合向公眾集資的要求:據證券時報消息,香港證監會副行政總裁梁鳳儀3日表示,首次代幣發行(ICO)風險大,不符合向公眾集資的要求,監管方會在發放牌照時會小心考慮。她強調,ICO現在的問題是沒有向監管方申請牌照,如其申請牌照,香港證監會就會按照對投資者保護的要求進行監管。[2018/4/3]
因此,OSL 能夠率先獲批上述兩類牌照,說明可以合規開展虛擬資產交易業務了,但也將會迎來最嚴格監管要求。
其實,早在2020年8月份,香港證監會就已原則上同意向OSL頒發牌照了。
根據OSL聲明,其平臺正式上線后,客戶可通過OSL的安全合規平臺交易高素質加密貨幣,包括比特幣(BTC)、以太坊(ETH)以及通過嚴格篩選的證券型代幣(STOs);客戶需通過嚴格的KYC和反洗錢合規流程;為防止市場失當行為,OSL將使用市場監控、交易監察及其它針對數字資產的防控措施。
為什么香港把虛擬資產交易歸屬于證監會管轄范圍呢?其主要原因在于香港目前沒有專門針對虛擬資產行業的法律體系,所以只能是在現有的金融服務牌照基礎上設置香港監管條例。這是和日本、美國等國家頒發各類數字資產交易所牌照的本質區別。
香港的數字資產牌照不是新法規,而是根據現行法律使用現有金融監管工具,并對應做了相應調整,以適用于希望受到監管的數字資產行業參與者。這既能保障機構和專業投資者享有傳統金融體系中的投資者保障機制,同時也為比特幣這種新資產類別推出了行業特定保護機制。
但于此同時,這樣的機制也就意味著其交易客戶群體也僅僅局限在專業投資者或機構范圍內,那么就把大面積的散戶“隔離”在場外了。
按照香港法律,專業投資者是指:
1.獲受托管理不少于4000萬港元或等值外幣的資產的信托法團;
2.擁有投資組合總值不少于800萬港元或等值外幣的個人;
3.擁有不少于800萬港元或等值外幣的投資組合或擁有不少于4000萬港元或等值外幣的資產的法團或合伙;
4.唯一業務是持有投資及由個人專業投資者全資擁有的法團。
此外,如果你是一名來自中國內地的投資者,不僅需要滿足上述要求,還需有香港銀行賬戶且只能使用港幣交易。
在小編看來,盡管監管嚴苛,門檻高,但對沒有風險識別的普通老百姓來說,也是一種保護。
香港的虛擬資產監管框架的特點:
1.持牌平臺目前只能面向專業投資者開放交易;
2.支持證券型代幣發行業務;
3.法定貨幣和虛擬資產須隔離存放,客戶冷熱錢包須有保險覆蓋;
4.客戶可使用傳統金融體系下的投資者保護機制,也可以享有香港證監會為虛擬資產推出的特別保護措施;
5.具備嚴格的KYC/反洗錢流程(登記每一位客戶真實且完整的身份信息、財務狀況、投資經歷和投資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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