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規聯盟原創出品?|
自我國提出《全球數據安全倡議》后,其中涉及數據跨境的原則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而隨著“一帶一路”倡議發展以來,跨境貿易中數據跨境更是不再陌生,當然也反映了我國在數據主權、跨境數據流動方面的一些監管原則與基本要求。這期間區塊鏈技術的廣泛應用,企業跨境貿易中經常將數據上鏈的行為是否也屬于上述規制的數據出境,因此有必要分析企業在應用跨境貿易區塊鏈平臺時可能涉及的數據出境問題。本文首先從現有的法律中明確需要監管的跨境數據類型,什么情況下構成數據出境,構成數據出境后發生相關爭議的責任主體是誰等進行研究,最后得出跨境貿易區塊鏈數據上鏈不屬于數據出境的結論。
需要監管的出境數據類型?
《網絡安全法》第三十七條及《個人信息出境安全評估辦法》規定,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運營中收集和產生的
Line Tech Plus宣布啟動區塊鏈主網Finsia(FNSA)治理聯盟:金色財經報道,Line區塊鏈業務子公司Line Tech Plus今日宣布,已啟動區塊鏈主網Finsia(FNSA)治理聯盟,并首次披露成員名單。Pincia基金會當天公布的治理聯盟成員為:Softbank、Line Next、A41、AhnLab 區塊鏈公司、Good Gang Labs、Neopin Presto Labs、Mabrex。通過本次公告,該公告標志著Fincia向治理財團過渡,加強了公有鏈的性質。[2023/7/13 10:52:45]
個人信息和
重要數據應當在境內存儲。因業務需要,確需向境外提供的,應當按照國家網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的辦法進行
安全評估。經安全評估認定個人信息出境可能影響國家安全、損害公共利益,難以有效保障個人信息安全的,經國家網信部門、部門、安全部門等有關部門認定不能出境的,不得出境。
Ripple首席執行官:新開放支付聯盟將消除銀行,比特幣和加密市場障礙:Ripple公司首席執行官Brad Garlinghouse表示,新的開放支付聯盟正致力于讓法幣和加密貨幣的轉賬更加便捷。在接受采訪時Garlinghouse表示,他們的目標是讓發送資金的過程像發送電子郵件一樣簡單。此前報道,Ripple成立了一個開放支付聯盟,將共同推出PayID解決方案。該聯盟已經擁有40多個合作伙伴,其中包括BitGo,Brave,BitPay和Blockchain.com等。Ripple還將PayID集成到RippleNet中,以促進跨境支付。(The Daily Hodl)[2020/6/21]
什么是前述的個人信息與重要數據呢?根據《信息安全技術數據出境安全評估指南》,個人信息是指以電子方式或其他方式記錄的能夠單獨或與其他信息結合識別自然人身份的各種信息,如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號、個人賬號信息、住址、電話號碼、指紋、虹膜;重要數據是指相關組織、機構和個人在境內收集、產生的不涉及國家秘密,但與國家安全、經濟發展以及公共利益密切相關的數據,包括原始數據和衍生數據,經政府信息公開渠道合法公開的數據,不再屬于重要數據。另外《網絡安全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國家對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務、能源、交通、水利、金融、公共服務、電子政務等重要行業和領域,以及其他一旦遭到破壞、喪失功能或者數據泄露,可能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國計民生、公共利益的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在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基礎上,實行重點保護。
聲音 | 中國信息消費聯盟理事長:我相信重視區塊鏈技術決不是鼓勵大眾炒幣:據環球網報道,中國信息消費聯盟理事長項立剛近日表示,區塊鏈“國家隊”進場,可能成為幣圈新一輪的炒作機會。一個網友打了個形象的比喻:“正規軍進山,第一件事就是剿匪。”到目前為止,區塊鏈還沒有被較大規模應用到社會經濟的某個層面,我相信重視區塊鏈技術,決不是鼓勵大眾炒幣,更不會鼓勵發眾多的空氣幣,而是要把區塊鏈技術研究透,用于社會管理和技術能力提升。[2019/10/29]
界定數據出境的要求?
《個人信息出境安全評估辦法》第二條及《信息安全技術數據出境安全評估指南》規定數據出境是指網絡運營者通過網絡等方式,將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運營中收集和產生的個人信息和重要數據,通過直接提供或開展業務、提供服務、產品等方式提供給境外機構、組織或個人的一次性活動或連續性活動。
動態 | 中國區塊鏈測評聯盟籌備工作會啟動:據東北新聞網消息,近日,在中國國際經濟技術合作促進會區塊鏈技術與應用工作委員會(簡稱“中促會區塊鏈委員會”)的指導下,由藍石區塊鏈實驗室與北京航空航天大學作為核心發起單位的“中國區塊鏈測評聯盟”籌備工作會議如期舉辦。本次籌備會對聯盟的定位、前期籌備工作及下一步工作計劃進行了討論,圍繞區塊鏈行業標準體系的構建研究進行了探討。“中國區塊鏈測評聯盟”將建成國內權威的區塊鏈產業公共服務平臺,發布區塊鏈權威測評團體標準,并依此實際開展測試業務,打造中國乃至國際區塊鏈產業第一資源整合、創新服務平臺。
?[2018/9/17]
另外,根據《網絡安全法》第三十七條規定“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運營中收集和產生的個人信息和重要數據應當在境內存儲。因業務需要,確需向境外提供的,應當按照國家網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的辦法進行安全評估以及第六十六條的規定,數據出境主要包括“在境外存儲網絡數據”和“向境外提供網絡數據”。因此可以將數據出境界定總結為三個關鍵詞:“境內運營”、“出境”、“提供”。
關于“境內運營”的界定,根據《網絡安全法》第三十七條及《數據安全法》第二條規定,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運營數據活動是指“數據的收集、存儲、加工、使用、提供、交易、公開等行為”。可以看出,界定“境內運營”主要看數據活動場景,而非嚴格遵循地域的概念。
關于“出境”的界定。一般以個人信息離開我國地理邊境作為主要判定標準。我國《個人信息出境安全評估辦法》明確去往“境外”為判定個人信息出境的核心指標。
關于“提供”的界定。根據《信息安全技術數據出境安全評估指南》,網絡運營者主動向境外機構、組織或個人提供數據,或通過其他途徑發布數據的行為,包括其用戶使用網絡運營者提供的產品或服務的功能,向境外機構、組織或個人提供數據的行為。
數據出境的責任主體?
《網絡安全法》第三十七條將適用范圍限定于“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但《信息安全技術數據出境安全評估指南》在范圍的說明中保持了與《個人信息和重要數據出境安全評估辦法》的一致將適用范圍明確擴展為“網絡運營者”。另外,盡管適用《個人信息和重要數據出境安全評估辦法》的主體是網絡運營者,但涉及非網絡運營者其他個人和組織數據出境的安全評估工作比如物理出境等,也應參照《個人信息和重要數據出境安全評估辦法》的有關內容。
跨境貿易區塊鏈數據上鏈是否屬于數據出境?
企業跨境貿易中上鏈數據通常不屬于個人信息和重要數據。如前所述,受監管的出境數據包括個人信息和重要數據。在跨境貿易區塊鏈平臺上,如果企業并非重要關鍵信息設施,其上鏈數據是與開展業務、提供商品服務而共享給交易參與方的相關合約、支付、物流等數據,不屬于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務、能源、交通、水利、金融、公共服務、電子政務等重要行業和領域的數據,而僅向境外機構、組織或個人開展業務、提供商品服務,通常不屬于《網絡安全法》《個人信息和重要數據出境評估辦法》等法規要求的數據出境。
企業跨境貿易中數據上鏈通常不屬于向數據跨境監管中境外提供數據行為。如企業向外提供的只是其為提供產品或服務而對方所需要必要信息,如不涉及境內公民個人信息和重要數據的,不視為數據跨境監管中的“境內運營”。企業在應用跨境區塊鏈平臺時,從技術上來說與郵件系統類似,屬于信息基礎設施,并非屬于“主動向境外機構、組織或個人提供數據,或通過其他途徑發布數據的行為,包括其用戶使用網絡運營者提供的產品或服務的功能,向境外機構、組織或個人提供數據的行為。”
因此,企業應用區塊鏈平臺進行跨境貿易時,通常并非屬于數據跨境監管的監管對象,除非其把個人信息和重要數據作為交易對象,其行為也不屬于數據出境監管關系中的數據出境行為,所上鏈數據通常也不屬于所監管的個人信息或重要數據。
14日一張截圖觸發行業問題討論,稱點存入首席執行官宣布礦工主網上線需要購買Fil做先前抵押,此后又有據說可以借貸FIL抵押.
1900/1/1 0:00:00來源:財聯社 財聯社訊,億萬富翁投資者、前高盛合伙人MikeNovogratz日前表示,比特幣就像“數字黃金”,是一種價值儲存手段,至少在未來五年內不會像傳統貨幣那樣被使用.
1900/1/1 0:00:002019年10月24日,中共中央局就區塊鏈技術發展現狀和趨勢進行第十八次集體學習,指出要把區塊鏈作為核心技術自主創新的重要突破口.
1900/1/1 0:00:00就在Filecoin主網上線前夕,Kraken和Gemini兩大主流加密貨幣交易所相繼宣布將上線Filecoin交易.
1900/1/1 0:00:00沃倫·巴菲特向年輕投資者傳達了一個信息:將平均成本法用于主要股市指數。但是,數據顯示,在過去十年中,同樣的策略對比特幣也非常有效.
1900/1/1 0:00:00?過去24小時,加密市場穩中有漲。市值最高的加密貨幣比特幣在13800美元上方震蕩,市值第二的以太坊漲超2%逼近400美元。過去24小時,加密市場穩中有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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